男子酒后翻入学校猥亵三名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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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宋维国)日前,记者从徽县检察院了解到,8月25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的武都区两水镇男子唐某某,被徽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唐某某系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来徽县务工人员,5月16日下午饮酒后,其于22时30分许窜至徽县榆树乡小学外,从小学院墙翻入校内,进入学生宿舍楼二楼15号女生住室,先后对女学生高某(13岁)、李某(13岁)、杨某(10岁)采取强行亲吻,捏(掐)脖子、抠摸腿部、肚子和“语言威胁”等手段进行猥亵,后嫌疑人又在宿舍乱翻东西时,高某等人大声喊叫老师,唐某某才慌忙逃出宿舍,从二楼翻窗户跳下摔倒在一楼地面上,将右腿髌骨和颅骨摔成重伤,后被闻讯赶到的老师抓获。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多次对唐某某讯问,但唐某某均以“醉酒记不起”为由拒不交代。办案民警根据监控录像、受害人陈述以及大量证言等佐证,证实唐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成立,该案提请批捕后,检察院又会同侦查机关作了细致的补查,取得了确凿的证据后,遂作出了批捕决定。

 

文章关键词: 男子 女童 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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