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为您讲一个故事[作者把这次见证献给比利时哲学家阿尔冯斯·德维尔汉(Alponse de Waelhens),他到特鲁索医院(hopital Trousseau)“像一名精神分析小学徒一样”听作者给儿童坐诊。]:《阿布卡塞姆的拖鞋》(Les Babouches d’Aboukassem),或者说我是如何历尽艰辛和失望而发现阅读快乐的……最终说来,或许是后来的快乐……
《阿布卡塞姆的拖鞋》!奇妙的书名,不是吗?我听到您像答应去看一场足球比赛一样表示同意了。这就是那本有着红色精装封面、对我来说和交织着希望与眼泪的时刻联系在一起的书的名字(“弗朗索瓦兹,你怎么哭了?”—“因为我永远不会读懂它!”)。这个书名让我回想起诺曼底海滨1913年8月阳光灿烂的一天,这一天,一种顿悟把我突然从文盲状态推向了文化!这也许是黑暗中日复一日的摸索和耐心的沉默为我准备了生命初沐光明时所感受到的强烈目眩吧!这是我的出生吗?
阅读?这对我来说是多么非同寻常的惊喜!而对我周围的人来说这显得很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就像大人们所说的,他们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到吃惊,一视同仁地看待婴儿的出生(尽管这是一件神奇的事)和阅读这件神奇的事:由印满黑色小符号的纸张构成的物品讲述一个故事,谈论一种气候和一种风景,赋予想象中的人物以生命。同样神奇的是字词与我们的思想相混合,把世界和他人带入我们的卧室。神奇之事还有在一片灯光中,书这种宝藏把它用有待解读的小符号收藏的封闭生活布满我们的心间。此外,那些神奇的书页在没有读者或者被重新合上时仅是一件物品,这有多么奇特啊。这是一件可能永远与众不同的物品,但它本身并没有梦想:它是一本书。我们每个人难道不也是崭新的、披红镀金或者破旧不堪的读物吗,难道我们不也披满符号吗?别的人有朝一日可以怀着一颗亮堂的心聚精会神地阅读它,我们自己却浑然不觉,也没有这样的梦想。这样,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因为自己作为读物的存在而让他人得以阅读、破解奥秘、了解自我与世界并产生梦想吗?
我仍清楚地记得在我幼稚的心中发生的这场革命,仿佛就发生在今天。我在书房发现的那一排排图书中藏有多少快乐啊!因为从我近五岁的生命中值得回忆的这个八月艳阳天开始(我当时很贪玩,而且作为大家庭中的第四个孩子,一家人在烤面包的香味中一醒来就吵闹个不停),我就忘不了当一切还在沉睡时晨光从百叶窗缝隙中透进来、给房间洒满魅力和寂静的那个时刻。我蜷曲在沙发椅上,一缕阳光笼罩着我,神秘的灰尘永远不知疲倦地在光线中跳舞,我挑一本书打开,贪婪地沉浸入其中,对其他一切充耳不闻。有崭新的书、破旧的书、哥哥姐姐所谓的课本、童话、冒险故事,以及我父亲小时候获得的奖品书,上面盖着旺佛(Vanves)高中带桂冠图案的标志:罗马历史,儒尔·凡尔纳(Jules Vernes)的科幻作品,弗罗里昂、 格林、 安徒生、佩罗的童话故事。还有《我的报纸》(Mon journal) 书页切口烫金的合订本,这是一份1880年开始发行的儿童周报,上面有穿着旧式服装的儿童肖像,和我父母在纳达尔照片上的穿着一样。另外,因为在学习识字的同时我也用宽行练习簿学会了写字,我就在那些线条之间用铅笔给爷爷奶奶和曾奶奶写信(我说的是用一连串很难辨认的字母写就的信),可爱的曾奶奶会马上给我回信。于是从早餐的熙攘开始我就盼着邮递员的到来。您看,《阿布卡塞姆的拖鞋》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
为此我多么感谢“小姐”啊!她是在1913年这个夏天来帮助我母亲的卢森堡小学教师,当时母亲刚生下我弟弟,即家中第5个孩子。“小姐”是来照顾“大孩子们”的。她带我们去海滩,在我们玩耍的时候编织衣物或绣花。我钻进阳伞,站在她面前一动不动地欣赏她灵巧地做活儿。
“快去玩吧,弗朗索瓦兹,去挖个沙坑,不要呆在这儿‘瞎瞅’个不停。”
当我们看东西或想心事的时候她就说这样的话。亲爱的“小姐”!她总是在忙着“做事”。对她来说,悠然地活着和想事情就是“瞎瞅”或“瞎想”,是无用的事!这让我感到惊讶!后来有一天在沙滩上,她给我带来了织衣针(给我带的!),并“给我”织出针眼,给我演示如何给我的布娃娃摇篮织一个布罩。太棒了。我懂编织了,这让我很开心很开心!我和小姐的相识真是一件幸事。晚上,哥哥姐姐们做暑假作业,我坐在小姐和他们的身边编织东西,边织边吐舌头。神奇的是她居然能把松开的针眼补上去(“它们都不是单独织的,”她对我说,“另外在这里你织错了一针。”)在很长时间里,直到1914年大战的战壕,我都以为“虱子”就是编织时的错针(我当时惊讶地得知可怜的法国兵身上有很多错针)。就这样,在家里,当别的孩子“和小姐一起学习”时,我发现了一本红色封面的书,不太厚,里面有让人着迷的插图。当我织错或者织漏了许多针时,我等着小姐花时间来纠错,并用她有时给我读故事的方式给自己读那些奇妙的图画。我可能是在无声地“瞎想”。小姐用眼角瞥看我。有时我盯着书的硬皮封面,浮想联翩。我试图回忆其中某幅插图(应该说是“版画”)的所有细节,然后打开书并总是惊讶地发现那张画和原来完全一样。在我的回忆中,画中的骆驼、毛驴、缠着头巾的人,所有的东西都在动,但我重新看到画时他们却是纹丝不动的。
见我不停地把书打开、合上,然后再打开,并可能看见了我的表情,哥哥姐姐们不由得哈哈大笑,尤其当我告诉他们不断重复的让我惊讶的事时。小姐没有笑。她告诉我书里东西的名称:清真寺,东方市场,月牙形的土耳其羊角面包,包头布,皮里长袍,土耳其帽,蒙面妇女,棕榈树,拖鞋等。于是插图不动就不是什么错了,我脑中装着所有这些美妙的名称来看它们,仿佛我身处其中。有一天,小姐对我说这本书的书名是《阿布卡塞姆的拖鞋》。阿布卡塞姆,就是那个包着头巾、留着大胡子、穿着皮里长袍、腰系宽皮带、总是在交织着阴影和刺目光线的市场即“苏克”(souk)上与人讨论的那个人。除了插图页之外,书里别的地方都印满了粗黑的字符。几天后小姐对我说:
“要是你想学习识字的话,你就能读懂这本书并知道它讲的故事了。”
“是的 !我想学习识字。”
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开始了。那本著名的《阿布卡塞姆的拖鞋》就静静地躺在桌子上,但小姐打开的并不是它。她打开了另外一本书,很小,扁扁的,蓝色封面,上面贴着一张长方型的白色标签,边上饰有两条蓝线,就像蓝色海员衣领镶着白丝带一样。标签上是小姐写的“弗朗索瓦兹”,她读给我听。
“这是你上课用的书:《识字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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