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
教育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监察部、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及新闻出版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以及高校目前乱收费现象突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治措施。
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指出要深化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各地要针对当地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化解有偿补课的举措,指导学校和教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整体上减少学生对补课的依赖。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教育部、人民网讯,中童研综合整理)
中国儿童产业研究中心点评:
幼儿园收费成近两年来整治重点
几乎每年教育部都会联合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出台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规范教育收费的实施治理意见。查阅近五年以来的年度教育收费治理意见可以发现,在2011年之前教育收费治理的重点都集中在中小学、高校的收费以及中小学教辅材料方面。对幼儿园的收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开始于2010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即学前教育“国十条”)的出台,在该意见中的第七条中就明确指出要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2011年4月,根据学前教育“国十条”的精神,《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幼儿园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指示:1、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2、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3、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4、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这也是首次在年度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首次关注幼儿园收费问题。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2年1月实施。该《暂行办法》主要从幼儿园收费的原则、内容以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随后,部分省市幼儿园收费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幼儿园乱收费屡禁不止背后:优质教育资源的结构性失衡
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对比2011年的教育收费治理意见中不难看到,今年的治理意见中对幼儿园收费问题除了要求各省市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外,对于幼儿园收费治理的重点并未太大变化,仍强调幼儿园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由此可见,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正如中国儿童产业研究中心此前再三讲的,幼儿园乱收费问题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且倾向于公立幼儿园,优质的幼儿教育供不应求,部分公立幼儿园利用其垄断的优秀教育资源难免会出现“寻租”行为,再加上我国公办园目前采用的是依据幼儿园等级进行收费,但大多数地区的相关标准仍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或本世纪初,已远远不能适应由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的教育成本上升的现状,部分公立幼儿园为维持运营也会发生乱收费的现象。因此中国儿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只有提高在学前教育方面的财政投入,扩大接受国家财政资助的受惠面,制定符合时代的收费标准,增加优质幼儿教育的供应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园“收费高、乱收费”的问题。
收费政策压力下,民办园亟需建立多元化业务结构
当然,民办园也是幼儿园乱收费的主要治理对象。我国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确定学费标准,然后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备案”仅是存档备查,在一定程度上,收费标准显然由幼儿园举办人“自己说了算”。但目前各地在学前教育“国十条”对于幼儿园“普惠精神”的指导下,对民办园的收费标准控制也在加强。在政府投入资金不足以及优质教育资源缺乏的情况下,民办园尤其是民办高端园为维系高运营成本以及业绩提升的需要也开始通过开设特色班等形式增加收费项目。
对此,中国儿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之所以说民办园是学前教育的有益补充,除了在目前我国公办园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民办园能帮助解决不同消费能力家庭的学前教育需求外,其在办学以及教育体系上的灵活性也为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活力。但由于目前我国教育资源向公办园倾斜,作为市场化的民办园的高收费、乱收费现象可以说是无奈之举,也与民办园市场定位和企业发展扩张需求有关,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民办园在多年的市场发展中仍依赖于单一的课堂教学收入,合理的多元化业务结构并未建立起来的现状。
因此,在国家大力建设公办园、倡导“普惠制”、对高收费民办园政策收紧的背景下,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尤其是连锁化幼儿教育机构“地产+幼儿园”的扩张模式已经面临着严峻的政策监管压力。同时,通过定位高端或依靠课堂教学实现业绩提升也越来越困难。如何对业务进行多元化的发展,如何利用其在幼儿园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创造出新的价值输出方式,是需要民办园思考的问题,也将是未来行业突破发展瓶颈的一个重要方向。其实,我国已经有一些民办连锁幼儿园在教学管理经验、教学产品的输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幼儿园所属的教育行业长期以来因为体制的原因,市场化运作以及对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尚处于探索阶段。
严惩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执行有难度
除了对于幼儿园乱收费的治理相关规定外,本年度的教育收费治理意见中还对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的治理进行了重点的提及。其实,在2008、2009年的收费治理意见中,也曾对各类收费补习班的现象进行了相关的关注,但均没有像今年一样提出了明确的惩罚措施。
中国儿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在时隔三年后,教育收费的整治重新提及有偿补课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出台,与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接近疯狂的补习市场状况密切相关。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大小小各种教育培训机构超过10万家,补习收费也不断上扬。有媒体报道,2月底的时候,北京课外辅导每单最高收费纪录再次被打破:从学大教育的57万元变成了安博教育京翰一对一的62万元。据了解,以中小学补习业务为主的培训机构的老师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公办中小学的在职老师,部分在职老师甚至为取得课外补习的高收入在课堂教学上“留一手”,甚至一些升学考试命题教师到补习机构透露考题。此外,一些补习机构或培训班在全国连锁扩张的发展中,也采取了与当地公办学校合作的模式——这些乱象势必对学校政策的教学产生负面甚至是恶劣的影响,而补习班的高收费也有悖于教育公平的原则。
其实,有偿补习乱象背后是我国应试教育商业化、畸形化的典型体现。正如有媒体所评论的,在优质教育资源尚未大众化、依靠分数选拔人才的今天,孤立谈禁止补课难免显得有些“理想丰满,现实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