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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教育个案-丁丁妈(5)
 2003年11月26日 22:40 新浪育儿

  关于电路板玩具等

  xiaoyuanchen,谢谢你的认可,其实我就是像你说的那样,尽量开导他不要太在意学校的荣誉(但我不会直说,只能从侧面说),但我看这样只能让他不太委屈,但是他还是很在意,很委屈他的红花数量那么少、很气自己没有将刚刚得到的红花保留住,往往是第一堂课奖励了红花,第二堂课就被收回去了,但这个学期还是比较不错,至少不是负数,上个学期最多达到-40多,即倒欠老师40多朵红花,而别的同学多达50多朵。我想办法让他在家里多得几朵,但他绝对不肯要,因为老师不会同意的。

  关于你说的电路板玩具和科普沙龙,前者在大商店有得卖(好象是东莞出的),对对,我记起来了,名字叫"迪宝乐",这个牌子还有学字、认字等产品,但我不喜欢,觉得太死板、内容又少,只适合1岁左右的孩子(因为会发声,可以吸引宝宝的注意力),但是后来发现他们的电路板学习玩具不错,这个玩具里面提供了许多零配件如发电机、电阻、灯泡、连接器等,还有一大块塑料面板,让孩子在面板上按照说明完成各种电子线路,如简单的收音机、门铃等,贵一点的提供的线路种类也多很多,不过四岁的孩子要在大人的引导下玩,怕触电(当然电量不会很大)、而且也比较枯燥,我儿子是4岁多玩这个,但他是很喜欢动手拼装东西、喜欢动脑筋,而他的弟弟现在5岁了,好象也不是特别喜欢。至于科普沙龙玩具也是同一类,但他完的方法不一样,其配件更具有观赏性,很漂亮、工艺很精,一般商店没有,我是在一个玩具批发市场发现的,它比"迪宝乐"更难玩一些,说明也难懂,大人都难看懂,我儿子他们班的同学现在还不太会玩。我觉得玩这些玩具虽然不指望他能玩出个发明创造来,但至少可以提供一个让他接触电路的机会,而不像我们以前,到学物理的时候才知道电路,而且还很害怕,生怕触电。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我在广州,如果你那没有卖的话,我可以帮你买。

  关于学电脑的事,4岁完全是可以了,我的孩子3岁就开始接触电脑(更早一点是6个月的时候,抱他坐在电脑前,他高兴得两只手在键盘上乱敲一气),说实话,我真的没有刻意去教他,因为我自己的搞电脑的,有时需要在家里工作,小的时候(应该是不到3岁)我工作时,他总是坐到我旁边看,说"丁丁也要工作",后来等他大一点(大概是3岁的时候)我就让他参与玩,只教过他怎样移动鼠标、键盘上的回车键,因为电脑里面五花八门,每点一下鼠标都会有不同的画面出来,很是吸引他,于是他移动鼠标到处点,经常把我的电脑玩死机,公司的电脑也经常被他搞得乱七八糟。等他熟悉了电脑之后,他自己提出了要像妈妈那样打字,我只好告诉他使用WORD,但当时他不知道拼音,无法打出连贯的句子,打出来的字也不怎么认识,我就让他自己乱打,只教他怎样将汉字输入法调出来,听着我将他打出来的不成句子的汉字连读出来,他快乐得不行,有一段时间我们经常玩这种游戏。在他学WORD之前,他最爱玩的就是屏幕保护程序,对于大人来说,屏幕保护程序实在是不好玩,但他可以整天整天的玩,无非就是将电脑里的屏幕保护程序换来换去,有时甚至自己去修改他,到如今他还是喜欢玩这个。后来学其他的软件,都是看着我画出一些漂亮的表格、甚至流程图等他提出来要我教他,有时我需要做幻灯片他也要学,我只好告诉他怎样进入这些软件,然后就是他自己学(更准确地说是玩),我是没有耐心教他的,因为他的方法太特别,他不会按照你教的一步一步操作,你在旁边干着急,所以我就让他自己学,问到我时或者玩死机时才教他一下。他们学校第一个学期开设电脑兴趣班,分初级和中级两种,他自己在看了一下内容以后主动提出要报中级班,我听了差点喷饭,但他振振有词地说:初级班的内容我都会了,于是我就同意了,乐得他们班主任不得了,因为全一、二年级只有他一人报中级班,其余都是3年级以上的人。

  我说这些不是想炫耀什么,只想说其实小孩学电脑是很容易的事,主要看你怎么对待,有的家长让孩子学电脑,报名上电脑班不说(因为家长也不太会),回家还抓住他练什么打字、熟悉键盘,实在是没必要,虽然丁丁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我真的没有教他很多,曾经尝试着让他按部就班的学,但很快就发现不行,反而弄的大家都不高兴(因为他不听指挥,我又没耐心),于是放弃了,随他去,结果他自己学得很开心,虽然学得这些工具都不是很精通,但我们不是要他以此为谋生手段,我觉得只是在培养他一种接受新东西的能力,不会害怕这些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在将来需要的时候可以调动这些知识和能力继续学习,所以,我根本没有过问过他学的怎么样,也没指望他能够真的设计出一个象样的网页来。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检验了他的掌握的程度,有一回家乡的一个律师朋友让我教他操作WORD,碍于面子我只好教她,我尽可能地告诉她这个软件多么简单,告诉她如何进入、如何开始工作(就像当初教丁丁一样),然后还教她一些具体的操作,实在没耐心,我就要当时在身边的丁丁来教阿姨,他真的毫不推脱,慢条斯理、有条不紊地讲起来,连我都听得惊呆了,我那个朋友半晌没出声仔细的听他讲,后来他连说你儿子讲得比你好多了,也是这次我才知道他真的学会了一些基本操作,也发现他的慢条斯理其实很适合当老师。

  真的,如果你有条件让你的孩子自己学电脑,你就尽量提供条件,不要怕他搞坏机器(只要不用硬物砸,电脑是弄不坏的),但你必须懂的如何将他弄得一塌糊涂的机器重装,在他问你的时候你知道解答,第二点就是不要强迫他学会什么,只要他喜欢玩、不害怕玩就行了,如果你自己都不经常使用电脑那也不能要求他能够像丁丁一样会玩多种工具,第三就是你千万不要让他沉迷于游戏,在你能把握的时候就要告诉他老是玩游戏的害处,并提供一些小孩子的教育软件,四岁左右已经可以玩一些益智型的教育软件了,比如拼图形、小鸭子找家等,一般电脑软件店应该有的。在丁丁已经可以数量掌握鼠标操作时,我给他买过一些类似的教育软件,很好玩的,即开发了智力又玩了电脑。但现在我怕他玩太长时间(他一玩电脑就上瘾,很难让他离开),就严格控制他,家里也不配电脑(我自己用笔记本),在他表现突出的时候就奖励他玩一次。据他们班主任(兼电脑中级班的教师)说,丁丁在上兴趣班时基本能够控制不玩游戏,不像其他大同学一样专门玩游戏。我想如果学会电脑以后,总是用电脑来玩游戏,还不如不学的好,等他长大了能够控制自己的时候再学也不晚。

  谢谢张教授

  真的很感谢张教授,您的指导真的拨开了心中对孩子教育的迷雾,使我受益非浅。您放心,我本不是像您所说的那样去看待孩子的所谓"缺点"的,只是学校老师的标准让我不得不这样,从心底里我也不认为他那些毛病很严重,甚至跟他爸爸争辩过,如果换了大人存在这样的毛病但他其他方面很优秀,谁会去在意,只是因为他是孩子、他不符合老师心目中的标准,才对他那么苛求,我有时真的认为在有些方面我甚至不如我儿子,比如在学习态度方面、在对人有耐心方面等,我自愧不如,有时我要求他做到的我自己都做不到,但他却做到了。我原来的困惑就是不明白我是不是真的要下那么大力气去帮助他改正那些老师认为的"缺点"?是不是这些毛病真的有什么大不了?虽然我现在还是会教育他尽量遵守纪律,但我不会那么在乎了,水到渠成。

  但我还有两个问题,怎样培养他的快速反应能力?假如他老是做事开小差,如何能够使他更专心一点?

  转帖:孩子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以下是我今天从报纸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深受启发。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薇拉小姐教的。"

  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认识了26个字母,伊迪丝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元。

  诉状递上之后,在内华达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劳拉三世幼儿园认为这位母亲疯了,一些家长也认为这她有点小题大做,她的律师也不赞同她的做法,认为这场官司是浪费精力,然而,这位母亲却铁定了心,坚持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哪怕倾家荡产。

  3个月后,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

  她说,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家公园里曾见过这么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收养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当时我非常不解,问那里的管理人员,他们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我问为什么?他们解释说,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飞起后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有被剪去翅膀,但起飞时会因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而老实地呆在水里。当时我非常震惊,震惊于东方人的聪明和智慧。可是我也感到非常悲哀,为两只天鹅感到悲哀。今天,我为我女儿的事来打这场官司,是因为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的一只天额。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一只幻想的翅膀;他们早早地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

  这段辩护后来成为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现在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这两项权利的列入是否起因于那位母亲的官司,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这一规定,使美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始终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使美国出现了比其他国家多得多的年轻百万富翁。

  摘自《羊城晚报》作者刘燕敏

  是想象,不是科学。

  没有证据表明孩子学会"O"以后,就影响、破坏孩子的想象力发展。这个母亲讲的这个故事只是一种丰富想象,不是科学!如果法院只是根据讲的这个故事判决,就是胡扯。鼓励孩子发展想象力是非常重要,孩子上学以后,想象力的发展和抽象能力的发展都很重要。问题不在美国的这个案件是如何判。问题是现在很多中国人,包括很多所谓的"专家",并没有自己去认真研究、实践、摸索对儿童教育,看到现在对儿童教育的热潮,凭自己的想象乱抄、乱写,甚至是故意炒作。出版社、作者、发行人和媒体互相利用。国内这多年认真从事儿童心理研究的人有多少,是可以数出来的。现在可以挣钱,一夜之间就冒出成千成千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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