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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是孩子的纯金恋人
 2006年07月11日 11:37 《发现母亲》


  母亲印刻是动物最先发生的印刻──错误的印刻造成孩子心理上的混血──母子依恋取决于最初几年──董永卖身葬父的背后──寻母现象与借母现象──康熙太帝何以对世仆曹雪芹家恭敬有加──明宪宗为什么钟情老宫女万氏──老舍自沉何以选择太平湖──弗洛伊德的贡献与误解

  母子关系如同恋爱一样,孩子是追求者,母亲是被爱者,只要母亲能够主动一点,那
么母子感通便很容易建立,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孩子发出,母亲回应的,刚出生的婴儿就能对母亲表示出不同的反应,开始还不甚明显,对谁都会笑、都会哭,都会发出声音,但几个月以后,这种区别就会越来越明显,别人抱他就哭,而母亲抱就会立即停下不哭,看到母亲离去就会哭着用声音去追,听到母亲的声音就会微笑,看到母亲的面孔就会发出欢迎和高兴的声音。

  这种生物学上的倾向性,几乎是一切动物都具有的,母亲印刻是动物最先发生的敏感期,对什么样的东西,对什么样的母亲发生印刻对仔兽的成长来说极为重要,影响也极为深刻。而人作为有思维的早产三年的动物,这一方面的动机不是更弱而是更强,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是带着要维持自己生命的本能而诞生的,对于没有力量维持自己生命的婴儿来讲,要从被掠夺被遗忘的危险中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同佑护者产生这种刻印,并进而形成相互间的依恋。

  英国著名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曾对这一母亲印刻现象进行了长期研究,发现这一印刻对动物长大以后生活的影响之大之深简直难以让人相信。

  例如,幼禽长大后便独立了,不再跟随自己的母亲,但是,早期印刻的影响并未消失。那就是印刻不仅让它们能辨认自己的母亲,而且也让它们知道自己属于什么物种,这样它们成年以后才知道在同类中,而不是在异类中去选择配偶。如果某类幼禽是由异类的养父母抚育大的,那么它们成熟后,便会试图去和养父母的同类,而不是和自己的同类交欢,当成家鸽养大的野鸽会置自己的同类于不顾而和家鸽交欢;而由野鸽养大的家鸽也是和野鸽交欢。一只在动物园乌龟馆里独立养大的雄孔雀,居然不搭理新到的雌孔雀,相反却向被弄得莫名其妙的乌龟频频献媚。出现这样的情况便是“错刻”,也就是让动物形成了错误的印刻。在人畜同处的地方,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自幼便和同类隔绝而完全由人养大的动物,长大后不仅不会咬饲养它的主人的手,还会试图去和他的手交欢,比如一些养狗的人就常遇到这类情况。

  形成了错刻的动物的世界是一个奇异的甚至是骇人的世界,这些动物尽管有着和同类一样的行为方式,但却将这些行为应用于养育它们的物种身上去,从而出现和造成了心理上混血现象,而成为心理上的混血儿。

  例如,有一些动物在未进动物园之前,是由主人在家精心饲养长大的。这样当它们回到动物园里的同类中时,它们其实不过是人工驯养的隔离种群,因此在它们的眼中,同类动物反而变成了陌生的吓人的“异类”而难以相处。人们曾将一只野生的公檬和一只人工驯养的母檬关在一起,企图让它们配种,但它一进笼子就遭到母 的攻击。后来虽然没有争斗,但对着气氛一直没有消除,直到公檬患胃溃疡死去。公檬一死,那只母檬则立刻恢复到先前那种怡然自得的状态……

  动物如此,莫里斯发现人其实也如此。婴孩在出生的头几个月和他的同类,尤其是他的母亲发生了广泛而持久的联系,这等于经历了一个敏感的社会化阶段。和动物印刻的情况一样,这种联系的目的不完全在于从母亲那里获得物质报赏,如吃喝、洗涤等。婴孩当然不能象小鸡小鸭那样紧跟在母亲身旁,但他却可以通过微笑和母亲加强联系。婴孩的微笑能够吸引母亲,让她和孩子在一起玩,这样就彼此使对方形成了印刻,在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牢固的依恋。

  莫里斯认为这种依恋对孩子以后的生活十分重要。那些吃得好穿得好,但没有早期印刻“爱”的婴孩,一生都会遭受焦虑之苦。孤儿或住在慈善机关里的孩子,得不到多少爱抚,甚至和人的接触也极有限,因此他们成年后常常非常焦虑。只有早期建立了这种牢固的依恋,成年后才有和他们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可能。

  当然,这种依恋在孩子身上是一步一步地得到精神强化,一般地是从以身体的接近、接触为中心,向离开一段距离进行相互交往的方向发展;从用哭声和发声使大人接近时期开始,经过自己进行接近接触的尝试时期,向利用视觉的相互作用或对话保持与依恋对象的关系发展。

  依现在的研究,母子依恋一般取决于生命的头几年,如果最初几年照看孩子的不是母亲,而是其他人,那么孩子则将依恋照看他的人。

  这种恋母情结是根深蒂固的。

  我统计了一下最能代表中国亲情的《二十四孝》,其中对母孝的近半数为11 人,对双亲孝的6 人,其他类3 人,对父孝的仅4 人,而且这4 人或者不能证明他们对父亲的感情,或者即使能证明也因为有其他原因。

  如“孝感动天”的舜。舜父和后母及异母弟象三人都欲置舜于死地而后快。一次其父让他上到房顶后竟在底下纵起火来,舜用两把斗笠跳到地上才幸免于难。另一次其父又令他打井,井打深后竟和象“落井下石”,用土把井填实想将他活埋,幸亏舜预防在先,在井旁打了个支洞同邻井相通才逃脱出来……,这样的父亲,舜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感。所以司马迁仅说:“舜顺适不失子道,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也就是说舜仅仅不失为子之道,父亲要杀他时,却杀不到;要找他做事时,又及时地在身边!如果是后人理解的“至孝”: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舜离得很远。从这个角度看舜,舜仅尽到为子的伦理本份。

  “扼虎救父”也是如此,在现在我们不常常看到舍己为人的报道吗?何况这种舍己为亲又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

  比较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董永的“卖身葬父”和庾黔娄的“尝粪心忧”,他们俩对父亲的感情是真挚的,但却另有缘故。据《搜神记》载,董永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母亲,是与父亲一起长大的,与父亲建立了感通与情结,极类似于孤儿寡母。这种“恋父情结”到了什么程度呢?以致于父亲老了,董永下田干活不放心父亲一人在家,用鹿车推着父亲到田头以与自己形影不离……。庾黔娄的详细资料没有找到,我猜想可能也有这种类似的原因。

  这种恋母情结在现实生活中有各种表现,寻母现象便是其中之一。

  在《二十四孝》中便有“弃官寻母”一则。宋代朱寿昌,七岁时候,生母刘氏为嫡母所妒被赶出家门,可就是这共同生活的七年,让他对母亲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感情。到他快60岁时,这份感情的折磨终于让他做出决定:弃官寻母!临行前他对满堂子孙说:找不到母亲就不回来!后来在陕西同州终于找到了还活着的老母,这时其母已七十多岁,母子分离已有五十年了。

  极有意思的是,与孩子的寻母现象相对应,母亲的寻子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极常见,之所以岁月洗刷不了这份情愫,就在于在孩子儿时双方产生了很深的感通与情结。上例的朱寿昌母遭妒,从生下朱寿昌到最终被出的七年里,一定备受艰辛,在这段时日,母亲对他一定呵护备至,相依为命,正是这种爱的哺育,才在孩子心中历久弥深,最终弃官寻母。

  朱寿昌最终寻到了母亲,弥补了人生的大憾。假如母亲已逝,孝子又当如何呢?除了结庐墓侧,早晚跪拜外,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借母现象”,也就是借一位孤寡老妇来家中当母亲奉养。这种现象尽管少见,但历史上却时有记载。

  如明代陆容《菽园杂记》中便有一则关于广陵地区五子庙的故事。说五代时,广陵有五个强盗结为兄弟,在江淮之间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可尽管如此,他们天良尚未尽泯,还有一丝人性,即都以不及奉养母亲为憾,最终找了一个贫苦的老母做他们的“母亲”,并且奉事谨孝,凡有所举动,都唯母命是从,在这位“母亲”的开导下,他们逐渐转化,最后全部弃盗从善,乡人大感惊异。五盗死后屡有灵异,于是乡人立庙奉祀……

  再如“文革”之后,曾有一位被错划为右派的同志在报上 公开“征母”,原因是母亲深爱着他,无论何时何地都用心护卫着他,相信着他,后来他平反了,母亲却去逝了,母亲的恩情却不能报答,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为了寄托对母亲的怀恋,于是征母尽孝!

  前面说的“亲生后母现象”中的庄公,虽然已经发出了“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可说出不久就后悔了。大臣颖考叔听到这件事后,就去给庄公进献财物,庄公同他吃饭的时候,他故意挑出肉来放在一边不吃,庄公问其故,他说:“我有老母,我吃过的东西她都吃过了,只是没有尝过您的东西,我想带回去给她尝尝。”庄公听后叹道:“你有母亲可送,我却没有哟!”并告之其悔。颖考叔听后回答说:“这还不好办吗?挖条隧道,深及泉水,你们就在隧道里相见,谁说不是在黄泉下相见呢?”于是母子相见。

  恋母情结不仅仅只限于亲母的,这种情结是一种依恋的情结,如果这时母亲不在身边或拒绝爱子,那么孩子就会同曾抚养他的人产生这种情结,这样的事在历史上及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这样的例子皇室中最易找到,因为中国的历史多是皇家的历史,这方面的史料最全。

  在中国历史上为了防止外戚专权,皇后妃子生子后,由乳母、保母而不是由生母抚养,以淡化母子感情,这样做对防止外戚势力膨胀的确较好,但是皇子长大后却视乳、保如亲母,很多乳、保及其后代大受其益。由于乳母只管喂奶,并不与孩子一起生活,而保母则朝夕不离,相伴长久,因此保母又多比乳母多享福泽。《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便是这种受益者。

  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是同康熙关系最为亲密的保姆,康熙长大后同生母感情淡薄,相反对保姆孙氏感情深厚,这种情结让曹家无功受禄。康熙即位后,很快就提拔孙氏的丈夫也就是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为江南织造,这本是为期仅一年的临时差遣,可曹玺却做了21年直至老死任上,而尔后又让曹玺之子曹寅做了18年直至病逝,曹寅之子曹 接着担任了两年又一病而亡。这时曹寅的家庭只剩下婆媳二人,康熙见这位童年好友曹寅后继无人,特下谕旨命曹宣的诸子中选一最合适的过继给曹寅作嗣子,这就是曹雪芹的父亲曹俯,而且还特命此子再次继任江宁织造,这样曹氏相继做了65年江宁织造。

  康熙一生共有六次南巡,除了一次中途因故折回,一次另住别处,在江宁都以织造府为行宫。康熙38年(1699)南巡时,他的老保姆孙氏夫人还健在,康熙见了她非常动情地说:“这是我们家的老人啊!”其时正值庭中萱化盛开──这种花正是慈母的象征,康熙特为孙氏夫人手题一巨匾:“萱瑞堂”。由此可见康熙对孙氏感情的深厚,而康熙的驾崩也导致了曹家的败落。

  再如明宪宗朱见深与万贵妃。

  明宪宗娶万贵妃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桩大疑案。宪宗18岁结婚时,万氏已35岁,万氏比宪宗大17岁,可以作宪宗的母亲了,但宪宗却一定要娶她,只是由于其母的坚决反对才怏怏作罢,但还是将她立为贵妃。皇后吴氏妒忌她的专横,她却让宪宗废了皇后。尽管后宫佳丽如云,但宪宗却专对她深信不疑、言听计从。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万贵妃57岁暴亡时,年方40岁的宪宗在她死后七日竟一病不起,几个月后也追随而去,相爱之深令人无法理喻。

  对于这段恋情,人们有很多猜测。有的认为万贵妃善于媚术,迷住了宪宗,有的则认为宪宗无能无识不可理喻。其实只要翻开历史就可知道其中的奥秘。

  原来在宪宗朱见深两岁时,其父明英宗率大军北征瓦刺,不幸兵败于土木堡,英宗被掳。留京朝臣在皇太后孙氏的指示下,立英宗之弟朱祁钰为帝,是为景泰帝。景泰帝初立时,朱见深的皇太子地位未变,但三年后景泰帝改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皇太子。孙太后虑及朱见深的安全,派遣她自己宫中的亲信宫女万氏,去照顾并保护朱见深的生活及安全,这一年朱见深才五岁多,万氏已22岁了。从此朱见深就一直有万氏陪侍。

  因此,朱见深同万氏的情感非同一般,他对万氏就如同对母亲一样,哪有儿子会怀疑母亲的呢?当朱见深长大发现还可以娶她来报答与发展这份依恋时,他自然会不顾一切地要同万氏共同生活了。当她死时,她失去的不仅是母亲,而且还是情人,是自己生命赖以存在的对象,这时一病不起也就没有什么奇怪了。

  因此,宪宗之所以要娶一个比他大17岁的老宫女,并不是因为她漂亮、美丽,也不是因为她善良、温顺,更不是因为她善媚、妖冶,而是因为宪宗在与她的共同生活中产生了这种恋她的情结,而这才是最强大的。

  这种恋母情结的强大贯穿于人的整个一生,甚至死亡也无法阻止这份激情。

  同样是这位老舍,他1966年在太平湖自沉时,曾很让人不得其解。太平湖是一偏僻的小公园,没有什么名气,他的儿子舒乙翻遍了他的著作,也没有找到这个地方。但是,在老舍自沉12年之后,舒乙“偶然打开一张解放前的北京老地图,竟一下子找到了父亲去太平湖的答案。太平湖正好位在北京旧城墙外的西北角,和城内的西直门大街西北角的观音庵胡同很近很近,两者几乎是隔着一道城墙,一条护城河而遥遥相对,从地图上看,两者简直就是近在 尺。观音庵是我祖母晚年的住地,她在这里住了近10年,房子是父亲为她买的,共有10间大北房。她老人家是1942年夏天在这里去逝的。我恍然大悟:父亲去找自己可爱的老母了。”“67年之后,父亲又回到了她的老妈妈脚下,把生命奉还给她,是对她的生命的教育的一种感恩和总结吧。”

  弗洛伊德一个非常大的贡献在于揭示了恋母情结,但是他却给了一个错误的解释,即错误地认为恋母情结是由性欲造成的,是因为男孩最早以母亲为性对象。在这种性欲的前提下,他认为男孩有恋母杀父的情结,女子有恋父杀母的情结。遗憾的是他没有对女孩的“杀母”多加论述,不知是因为不好论证,还是因为女孩的杀母可以类同于男孩的“杀父”?其实,父亲和母亲对孩子的影响绝不相似。在中国历代的烈女中,不少女孩由于母亲年老,她们为了母亲安度余年,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拒绝结婚而终生侍奉在母亲的膝下!因此我认为无论男性女性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那就是母亲!那就是最初依恋他的人!我们从许许多多回忆母亲的文章中──无论是男是女──我们都看不出那种憎恶母亲的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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