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银川景博学校、银川英才学校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对这三家民办教育机构处以共计250万元罚款,责令退还全部“赞助费”,并在信用中国(宁夏)网站进行公示。(2月14日《中国教育报》)
在2018年秋季招收七年级学生时,上述三家学校总共向学生家长收取了712万元的“赞助费”,如此庞大的金额令人吃惊,但这绝不是偶然,从不少新闻和论坛中可以看出,全国范围内部分学校收取“赞助费”的现象多年来屡禁不止。
为什么入学“赞助费”问题难以治理?首先需要厘清“赞助费”的概念:“赞助”二字带有“自愿”意味,“赞助费”字面上是指家长和爱心人士等为了促进学校的发展而捐赠的款项。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捐赠,也就是说,政府是允许民办学校获得捐资的。
然而,有些学校故意将“择校费”粉饰成“赞助费”,以“爱心捐赠”为幌子进行违规收费。家长们多数是因为孩子成绩没达到分数线而交纳“赞助费”,以取得孩子的入学资格,这种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实际上和明令禁止的“择校费”并无区别,只是换了一个合法合规的名头。这给相关机构的监督工作带来了挑战。再加上校方收取“赞助费”时往往只收现金,不开收据,甚至成立专门的“慈善基金会”,颇具隐蔽性的操作也加大了检查和举证的难度。
当入学“赞助费”成了部分民办学校的“潜规则”,每年仍有大量家长愿意支付少则几千,多至上十万的费用将孩子送进校园。面对学校的违规收费行为,家长们选择了“逆来顺受”,也是“赞助费”顽疾难治理的原因。
中国家长一向十分重视孩子的教育,从小到大都想为孩子选择最好的教育资源。幼儿园时“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小学时“为以后打好基础”,中学时更是“笑到最后,笑得最美”。而不难看出,设置“赞助费”门槛的学校,一般都是那些办学质量较好的“名校”。就以银川为例,2018年银川市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约58%,被罚的三所民办初中的升学率却高达87.3%,其中升入重点高中比例也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只要能让孩子上好学校,交纳“赞助费”,大多数家长还是能接受的。
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入学“赞助费”的存在并不是学校和家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归根结底还是教育资源的不平衡造成的。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们完全可以选择范围内的公办学校,让孩子免试就近入学。可由于公办学校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学区房价格高涨、优质师资向民办学校聚集等等各种因素,办学质量好的民办学校的名额总是供不应求,才导致了与入学挂钩“赞助费”难以根除。
整治“赞助费”,要打出“组合拳”。有关部门不仅应对民办学校的入学录取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违规收取“赞助费”现象的学校予以严厉警告和处罚,规范办学秩序,也要稳抓公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对薄弱部分加大支持力度,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