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性侵女童犯罪突出 建议建事前预防机制

校园性侵女童犯罪突出 建议建事前预防机制
2019年12月04日 09:09 新京报网

  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12月3日举行,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发布的“女童遭遇性侵相关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显示,“校园性侵害犯罪突出”是性侵女童犯罪一大特点,局部地区占到五成比例。她建议,通过学校教育建立起儿童性侵害事前预防机制,将性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同时强化学校教职人员管理,建立学校内部的投诉处理机制。

  据张荣丽介绍,《女童遭受性侵害现状和对保护机制建设的建议》是全国妇联承接国家社科基金的重大研究课题中的子课题部分成果。目前,性侵女童犯罪具有六个特点,即性侵儿童多是熟人作案,占半数以上;受害人年龄普遍偏低,14岁以下的中小学生居多;校园性侵害犯罪突出,局部地区占五成;互联网发展给儿童安全带来潜在风险,近年来儿童猥亵案件和互联网有关;犯罪性质恶劣且后果严重,一些受害儿童存在自杀或自残的情况;重复犯罪率高,存在罪犯刑满释放后更换地点再作案的情况。

  据最高法统计数据,近6年全国猥亵儿童犯罪审结数量逐年上升。张荣丽说,目前女童安全保护机制建设中仍存在问题。例如,缺乏专项立法统领防止儿童性侵害的整体工作,此外,预防、发现、核查、救助环节缺乏专门机制。她坦言,目前处理性侵女童案件缺乏专门的程序指引,“在我国香港地区,社会福利署专门有儿童虐待的处理指南,把性侵儿童作为一种虐待行为,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按照详细的处理指南操作,但内地缺乏这种程序指引”。同时,多机构合作的防控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问题的严重性缺乏重视,认为这属于偶发事件,将其作为个案对待。

  如何建立女童保护机制?她表示,目前我国中小学入学率、覆盖率高,因此建议通过学校教育建立起儿童性侵害事前预防机制,将性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内容,要有教材、师资和课时保证,让孩子能识别和应对风险。同时强化学校教职人员管理,建立学校内部的投诉处理机制。通过家校平台和现代通讯技术,把性侵害防控知识传达给家长和其他监护人。

  针对学校教育的师资来源,她建议与专业组织合作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尽快对中小学基层老师进行专业预防儿童性侵害培训。同时,建立信息库,加强对特定行业人员入职个人涉罪信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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