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已经亡了 女性传宗接代的义务还没完

2017年09月07日 17:05 新浪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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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31日,在陕西榆林市的榆林市第一医院,一位产妇待产时,从医院的五楼纵身一跳,结束了她短短26岁的生命,没有人知道她是怀着什么心情跳下楼的,她甚至来不及见孩子一面,就选择了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在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秒,她想的是什么?26岁马茸茸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秒,她以执拗的方式与这个世界道了别。

  2007年,在北京的朝阳医院,李丽云也在产房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李丽云本来想要去朝阳医京西分院呼吸内科门诊进行治疗,因为将要临产,李丽云被转到了妇产科住院,准备对她进行剖宫产手术。但是因为“丈夫”肖某不愿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医院无法为李丽云进行剖妇产手术,李丽云因此死亡。李丽云死那年,只有20多岁。“丈夫”肖某说自己曾经救了李丽云,而现在又害死了她。

  为了推动情节的发展和剧情的矛盾,很多电视在生产的过程当中,经常会有这样一个问题“产妇遇到了危险,保大还是保小?”再或是媒婆笑的一脸谄媚的说着,“恭喜老爷,夫人又生了个儿子。”再或者宫里的嫔妃希望自己的肚子可以“争气些”。在封建时代,男性三妻四妾蔚然成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妻子如同附属品,最重要的责任就是为了男性生育后代,为小农经济增加男性劳动力,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女性成为男性的生育工具。

  从2007年到2017年,十年的光转顺瞬既逝,女权意识不断觉醒,从李丽云到马茸茸,很多女性在意识到,生育的阴影一直围绕在他们身边,孩子是父母最好的礼物,但生育过程对很多女性来说都是无法逃离的噩梦。

  罗生门

  马茸茸一跳结束了她的生命,可是有关于为何她跳楼的原因,医院和家属各执一词。医院一方认为自己一切都符合行业规范,而产妇死亡的原因是家属并没有签字,医院没法为产妇进行手术,产妇没有剖腹产手术所以导致了死亡。而在家属看来,产妇死亡的原因是因为医院,家属认为,我已经同意了剖腹产,但是医院没有进行剖妇产,产妇死亡的原因和医院有关。

  第一次交峰

  医院和家属的所说有很大的分歧,死亡产妇所分娩的医院在微博上发表说明,在《关于产妇马XX条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其中认为产妇的孩子是“巨大儿”而且“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医院多次向家属说明,建议“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在说明的情况后,医院认定“综上所述,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关。”

  同一天,产妇的家属也发表了另一份声明,这份声明和医院的声明有着很大的不同。“产妇出来说疼的厉害,主张剖腹产,我说行。”“在没有和家属商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就把尸体拉进了太平房。”

  这件事情在网上迅速发酵,网友们对这件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在网络的推助下,这件事情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网友的关注,而医院和家属也接着表达自己的看法。

  第二次交峰

  2017年9月6日凌点,榆林一院利用微博发出了《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这篇文章。其中对“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医院首先晒出《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其中有两人的签字,指纹。“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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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医院又晒出了《护理记录单》,其中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

  接着又晒出了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的视频截图。

  最后又一次晒出了产妇所签的《授权书》,医院指出“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医院的声明出现之后,很多网友猜测,产妇是不是因为太疼想要剖腹产所以下跪恳求婆婆,希望可以网开一面,让孩子可以剖腹生下这个孩子。有网友认为,产妇跳楼的原因是因为对男性的失望,朋友圈里也出现了大量类似“榆林产妇跳楼事件:不到生孩子,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嫁没嫁对人”的文章。

  在各种舆论之下,家属再度发声,告之公从,监控中产妇不是下跪,是疼痛时的下蹲动作,并不是向家属下跪要求剖腹产。

  产妇丈夫的堂哥在采访时明确表示“她不小心蹲在地上时,其丈夫延斌(化名)立马去扶她,但当时旁边的待产家属好心提醒说,让产妇先在地上先缓一缓再起身。“我堂弟当时就跟医院说了,不行咱就剖腹产。”

  之后还晒出了产妇丈夫和产妇的聊天记录。

  目前,产妇的主治医师已被停职,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到底谁才能签字

  对于这件事,很多网友都有疑问,产妇明明自己在那里,为什么要不要剖腹产还需要其他人的同意?难道产妇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产方式吗?如果家人想顺产,产妇想要剖腹产,医院到底要听谁的?

  我国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曾对此类事件进行过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三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35号令)》其中的第六十一条规定 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其中的第六十二条又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患者如果意识清醒而且精神正常有基本的判断能力,就需患者本人做主,如果患者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自行选择时,再由代理人或者家属代患者进行选择,但患者本身的意愿是第一位的。

  生孩子到底有多疼

  世界卫生组织曾经为疼痛划级,把疼痛划为十级,分别用数字0~10代表不同的疼痛程度,其中0代表无痛,10代表剧痛。而生孩子的疼痛十分的超越。对于生孩子的的疼痛。网友们都曾经回顾过自己的真实经历“痛的想跳楼,感觉自己要死了,不知道什么是个头”“实在不想生了,疯狂的撞墙,哭泣,真的太痛了,完全受不了。”“生的过程中,只有一个感觉就是疼,疼,疼,疼,疼”。来看下网友们的真实经历。

  @逗果che:我生完孩子看见妈妈就大哭了一场,妈妈以为我怎么了,其实我就是觉得亏欠妈妈心里难受。也是那时候开始再不顶嘴。妈妈想说什么就是什么。妈妈的生日也每年给她过。反正就是觉的妈妈好伟大。特别是我的妈妈,我生下来的时候可是九斤多,可想妈妈生我得多辛苦啊!

  @_苹菓丹馨family:我产前疼4个小时,生娃用半个多小时,宝宝5斤(早产)大半夜又困又饿去的医院,没人搭理。我这算是生的快的,这酸爽的过程真的不想再体验第二次。前段时间娃刚断奶(还有涨奶回奶的痛)。感觉每一个阶段都是受罪,我觉得说女人矫情的都只不过没疼在你身上罢了。每个人的痛感也不同,没有感同身受。

  @旧时光半怀念:今天坐月子第20天   我是顺产虽然疼的时间不像别的产妇那么久  但我觉得是把人家疼那么久的疼痛感短时间内聚集在我身上了,不经历谁都不知道那种疼  不经历的人也说不着什么,生完就觉得自己的妈妈特别伟大真的。

  @吾乃阿部察察的小板砖是也:那种疼用言语无法形容,关键是疼很久,不是一疼就生了,最痛苦的是开骨缝的过程,还有最怕的是医生检查开了几指,我是疼的直接不敢再生2胎。

  @一味:不是皮肉的痛,是从骨髓血液一起并发出来的疼痛,没经历过的人永远没资格评论!

  女子本弱,为母则强

  每一个母亲都是一个伟大的存在,她们用自己单薄的肩膀为孩子撑起一个美好的未来;她们在家庭和职场里一起奋战,为了给你最好的生活。

  妈妈,妈妈,你不容易,等我长大,我一定要把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希望有一天,所有妈妈可以不再如此痛苦的生产,越来越多的家庭可以无痛生产,正如同李银河所说的那样,产妇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产妇减轻痛苦,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种生育文明

  更希望有一天,女性可以实现真正的独立,在生育上自己做主,真正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

  (by 新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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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家属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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