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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禁鲜令”三度延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18:2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今天本是“鲜”字从液态奶包装上消失的最后期限,但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一纸《关于公布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延期使用的通知》,将最后期限再次推迟到明年1月1日。而已经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禁鲜令”三度“延期”。

  三度延期

  禁鲜令推出2年难执行

  今日本是禁鲜令的大限之日,但昨日国家标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公布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延期使用的通知》却令执行期限再次拖后。《通知》中国家标准委员会表示:部分企业食品标签仍有较大库存量。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7年1月1日。

  这已经是禁鲜令的第三次延期。本该由去年的10月1日就正式上岗的禁鲜令,在推出两年后却屡遭推迟。先后从去年的10月1日推迟到今年的6月1日,随后又从6月1日推迟到11月1日,而今天又推迟到了2007年1月1日。而三次的理由都一样:部分企业食品标签仍有较大库存量。

  利益难一致

  反禁派誓要推翻禁鲜令

  “事情很明显,禁鲜派和非禁鲜派仍然没有就此达成一致。”昨日,记者致电广东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他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早该给“禁鲜令”一个明确的说法,但直到今天,禁鲜令的实行一拖再拖,很明显多方仍在协调当中。

  确实,在这两年里禁鲜派与反禁派间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据信息时报报道,在今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全国奶业大会上,中国奶业协会会长、前农业部副部长刘成果在会上发言,提出两个口号:巴氏消毒是鲜奶的标志,反对少数寡头垄断行业。但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广东省的一名全国人大代表6月提交的文件《关于实施鲜奶标识的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坚持认为液体乳产品名称的标识应严格遵循《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不宜标“鲜”。

  “如今已经延期了2年零2个月的时间,要执行它也不太可能,而我们则希望能在这两个月里废掉禁鲜令。”王丁棉表示 :但现在我们正在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将《液态奶标签实施新准则》递交国家有关部门参考作最后的争取,另一方面就算是禁鲜令真的如期执行,我们仍不排除以行政诉讼手段上诉禁鲜令阻碍行业发展。

  禁鲜令牵涉两大阵营

  其实,此前“禁鲜令”出现的一大原因是市场上出现了“复原乳”,由于1吨奶粉可以还原成8吨甚至10吨“牛奶”,其成本要大大低于使用原料奶,一方面欺骗了消费者,另一方面损害了奶农的利益。“禁鲜令”的出现正是要将以原料奶和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区分开。

  但事与愿违,“禁鲜令”不但没有达到其预期目的,却引发了两大阵营的利益纠纷。以光明、三元、新希望等为代表的“城市型”乳企一般奶源不充足,并且缺乏奶牛饲养的发展空间,但因靠近城市消费市场,因此以生产巴氏消毒奶、保鲜奶为主,在营销策划上,主打“鲜奶牌”,“以鲜取胜”,也可以说,“鲜牛奶”牌子是这些企业的最后一张王牌。而以伊利、蒙牛等为代表的“奶源型”企业则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质低价奶源,以生产超高温灭菌奶为主,因为保质期可在45天左右,被称为“常温奶”,在营销上,倡导天然、绿色、无污染,并且“以价取胜”。

  【背景资料】

  什么是禁鲜令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率先发布了两个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同时与之配套出版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该标准也被业界简称为“禁鲜令”。《指南》中明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所以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以防止企业利用标签进行商业炒作。《指南》还规定,鲜奶的标准术语应该是生鲜奶,即国际标准所称的原乳,也就是刚刚从奶牛身上挤下的奶才称得上是鲜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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