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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的医学指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 20:08  《中国孕妇》 

  准妈妈们要认识到剖宫产与自然分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准妈妈已决定剖宫产,但还未来得及完成准备工作,已临产顺利分娩。也有些准妈妈决定自然分娩,进入产程后如出现胎儿窘迫、准妈妈无法承受产程等情况时,准妈妈还须接受剖宫产手术。即便如此,经过几个小时的宫缩,宝宝经受了锻炼,对宝宝来说也是有利而无害的。

  剖宫产作为处理难产的主要医学手段,实施剖宫产手术必须具备一定的医学指征。

  胎儿的指征

  1.胎儿过大,准妈妈骨盆无法容纳胎头。

  2.胎儿出现宫内缺氧,或分娩过程中缺氧,短时间不能顺利分娩。

  3.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尤其是胎足先入盆,持续性枕后位等。

  4.产程停滞,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

  准妈妈的指征

  1.骨盆狭窄或畸形。

  2.有软产道的异常,如梗阻、瘢痕、子宫体部修补缝合及矫形等。

  3.患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疾病,无法承受自然分娩。

  4.高龄初产,胎儿特别珍贵。

  5.前置胎盘或胎盘早剥等。

  6.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

  7.有多次流产史或不良产史的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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