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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时间如何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08:07  华商网-华商报 

  生一个健康宝宝是每一位父母的心愿,从怀孕做起,做好每一步的工作才能让宝宝健康成长。这其中,产前检查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般来讲,应从确诊早孕开始至怀孕3个月前建立登记和随诊记录;14-18周查唐氏筛查、肾功、病毒五项、乙肝系列、血常规;20周作B超检查,了解胎

  儿发育及有无畸形;从20-28周开始每月检查一次,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36周开始每周检查一次。

  如果有以下情况就要增加产前检查: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有异常妊娠史,如反复流产、早产、死产、难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各种妊娠合并心脏病,糖尿病,肝肾病等;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少或过多;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妊娠期有毒物接触史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另外,孕期出现这些情况应立即去医院:伴有或不伴有腹痛的阴道流血;腹部和四肢浮肿在短期内迅速加重;剧烈而持续的头痛、眼花;突然发作的腹部疼痛;不能忍受的持续性呕吐;发冷、发热;阴道突然流出混浊液体;胎动剧烈或减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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