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平安是每个家庭的美好愿望,保险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旧历年份的吉利说法,让2007年将成为“得子之年”。据北京市卫生局预测,今年的婴儿出生人数将达14万人,比上年增加近4万人。宝宝的扎堆出生,使北京目前的产科床位格外“紧俏”,时间刚进入2007年的3月,北京的大中型医院的妇产科和妇产专科医院都已达到饱和状态。
有资料显示,受环境变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新生儿出现先天性疾病的概率越来越高。因此,对于正在孕育或者准备新生命的准妈妈来说,除了找一个便捷、放心的妇产医院以外,还应尽早给自己和宝宝选择一份适当的保险,一旦母亲在妊娠过程中患病,或者新生儿不幸患上先天性疾病,或者发生意外,都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
-盯准两大险种
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此外,普通寿险和意外险一般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目前,可以对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含生育保障的长期女性健康险;另一种是专门提供生育保障的短期母婴险。
对于长期健康险来说,一般都有90天到180天的观察期。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因此,此类保险适合有生育计划的女性提前投保。此类产品提供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如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宫外孕等以及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此外,还包括了也对多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以及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等保障。
-投保最好在怀孕前
对于已经怀上金猪宝宝的准妈妈来说,可供选择的产品比较有限,一般来说只能选择专门为孕妇设计的母婴保险,此类保险多为妊娠及分娩期间的意外伤害险,能够提供疾病保险的就更少了。因此,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就应该在怀孕之前就去投保。这样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需要注意的是,各公司的产品对于观察期,投保条件,以及免除责任,以及投保期限都有不同的规定。如,太平人寿的安宝孕妇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为20到40周岁、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而太平洋人寿的母婴安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投保人为怀孕12周后本身和胎儿均正常的孕妇。
因此,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