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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查甲状腺并非医生“滥检查”

  调查显示,10位孕妇中约有1个有甲状腺疾病,并且超过八成孕妇漏诊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可影响胎儿的神经智力发育,并导致孕妇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等明显增高

  怀孕和甲状腺有什么关系?孕期检查中医生不时就开个甲状腺功能的验单,这是在“创收”吗?日前,记者在一个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学术研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人们优生优育意识增强,妊娠高血压症、妊娠糖尿病等问题已日益受到重视。但原来妊娠期还有一个沉默的“杀手”,它悄无声息,但却可以对胎儿的神经和智力造成严重损害,同时还能增加流产率、妊高征、早产发生率及新生儿死亡率。“我们在医学上将它统称为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当中包括了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临床甲减)、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亚临床甲减)、甲状腺自身抗体(TPOAb)阳性、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 来自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教授和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段涛教授呼吁,怀孕前、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筛查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及早发现、诊断、治疗甲状腺紊乱,是“准妈妈”保障自身安全和胎儿健康的重要环节。

  10个“准妈妈”

  一个患有甲状腺疾病

  今年30岁的刘女士怀孕12周,最近,她来到广州某妇幼医院准备建立围产卡。在医生开具的一系列检查项目中,刘女士发现包含了甲状腺功能的检查,她有点惊讶:怀孕和甲状腺有什么关系?是医生搞错了还是滥开检查?

  其实,刘女士不知道,目前妊娠早期甲状腺疾病诊治已经被医学界列为围产期保健的重要项目。据介绍,甲状腺疾病是中国育龄妇女和妊娠前半期妇女常见病之一,当中包括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临床甲减)、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亚临床甲减)、甲状腺自身抗体(TPOAb)阳性、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调查显示,在妊娠前半期妇女中上述四者的患病率分别为0.6%、5.27%、8.6%和0.4%。这意味着每10位准妈妈就可能有1个受到甲状腺疾病的侵扰。

  然而,由于甲状腺疾病的早期多无临床症状,发现多依赖实验室检查,因此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在我国的漏诊率非常高。据段涛介绍:“我国既往一项纳入2899例孕妇的多中心研究结果发现,有81.6%的甲减患者和80.4%的甲亢患者漏诊。”

  危害:

  损害胎儿智力,增加流产率早产率

  妊娠期甲减是引起后代神经智力损害的因素之一。妊娠早期即妊娠的前12周,是胎儿脑发育的第一快速发育期,但此时胎儿自身的甲状腺功能尚未建立,胎儿脑发育所需要的甲状腺激素完全依赖母体供应。滕卫平表示:“如果在此时准妈妈患有甲减,即母体甲状腺激素持续低下水平,不能为胎儿脑发育提供充足的甲状腺激素,将会影响胎儿脑发育,甚至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而另一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甲状腺自身抗体(TPOAb)阳性,则会大大增加孕妇流产和早产的发生率。英国伦敦玛丽大学对31项研究进行的系统回顾和荟萃分析结果显示,妊娠期TPOAb阳性的妇女流产发生风险升高3倍,其对5项研究进行的分析结果发现:TPOAb阳性妇女的早产发生率升高2倍。

  还有一种必须警惕的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是甲亢。中、重度甲亢及症状未控制孕妇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围生儿的死亡率等都明显增高。

  检查:

  甲状腺指标筛查最好孕前做

  我国出台的《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2012)》建议,有条件的医院和妇幼保健部门对妊娠早期妇女开展甲状腺疾病筛查,筛查指标为血清TSH、FT4和TPOAb,筛查时机应选择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怀孕前就进行甲状腺指标筛查,一旦确诊患病,可在怀孕前经有效治疗后再择机怀孕。

  滕卫平介绍,妊娠期间,“准妈妈”因体内雌激素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升高,使机体内甲状腺激素增多,从而抑制促甲状腺激素(TSH)的分泌,使血清TSH水平降低20%~30%。TSH水平降低通常发生在妊娠8~14周,妊娠10~12周是下降的最低点。同时,妊娠早期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水平较非妊娠时升高10%~15%。因为母体对胎儿的免疫妥协作用,甲状腺自身抗体(TPOAb)在妊娠后滴度逐渐下降,妊娠20~30周下降至最低滴度。

  “因此临床医生可以根据TSH、FT4、TPOAb这三大指数的变化对妊娠期甲状腺功能紊乱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治疗进行判断。这三项指数的变化对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有很好的预示作用。” 滕卫平说。

  治疗:

  药物安全,不影响胎儿健康

  “目前,中国大量潜在患者没有得到及时诊断、治疗,而公众对于疾病也知之甚少。”滕卫平说。而且不少“准妈妈”由于担心药物会影响胎儿健康,所以即使诊断出甲状腺出了问题,也不肯进行药物治疗。“事实上,针对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药物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使用了很多年,属于孕妇可以使用的安全药物范畴。”滕卫平说,相反,如果因为害怕药物副作用拒绝治疗,从而使甲状腺疾病没有得到控制,这样给胎儿带来的危害要远远甚于药物本身。

  专家还建议,对于在怀孕前就已查出患甲亢的妇女,最好在甲状腺功能控制至正常后考虑妊娠。而如果妊娠期妇女患有Graves病,或者既往有Graves病病史,应当在妊娠22~26周检测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Anti-TSHR),此时的滴度对评估妊娠结局有帮助。此外,妊娠期监测甲亢指标首选血清FT4。应用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的妇女,FT4与TSH应当每2~6周监测一次。 (记者黎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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