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育丈夫起诉离婚 法院判男方给3万补助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陶梅因病切除子宫丧失生育能力,被丈夫赵刚起诉离婚。记者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双方已被判决离婚,赵刚给付陶梅生活补助款3万元。

  2009年,相识三年的赵刚与陶梅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2011年6月,陶梅因患病做了部分子宫切除术。去年底,赵刚起诉称,2013年以来,双方经常生气打架,已经分居生活,感情破裂,故起诉要求离婚。

  陶梅表示,她做了子宫切除术后丧失生育能力,今后的生活困难。如果赵刚坚持离婚,必须给她共同财产折价款、收入款、今后生活补助款等53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赵刚给付陶梅生活补助款3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文章关键词: 离婚 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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