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夫杀妻儿 色魔害幼女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 昨日,韶关市中院向媒体通报,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两名故意杀人的罪犯陈意方、邹荣芳执行了死刑。

  不高兴妻子回娘家,他把妻儿同杀害

  2013年6月10日,陈意方与妻子因回娘家的事情发生争吵。到了中午,其妻赌气没有出来客厅吃饭,其遂进入房间内问其妻为什么不吃饭,进而又引起争吵,其便拿出藏匿在房间衣柜的一把可折叠弹簧刀连刺妻子身体数刀后,转身发现儿子(殁年6岁)在旁边,又向儿子的身体连刺数刀,致其妻儿当场死亡。

  作案后,陈意方携带弹簧刀逃跑至马坝镇石堡村委的一个山岭上,利用手中的弹簧刀割颈自杀未果后,逃至石堡村委会村民家中,后被其同学陈某及其妻子送往曲江区人民医院救治并报警,公安机关在医院将其抓获归案。

  法庭还查明,2008年11月19日晚,陈意方为阻止民工在自己承包的山上挖矿,使用铁管将民工刘某打成轻伤。陈意方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获死刑。

  女童山边采摘花,命丧色魔毒手下

  2013年11月3日14时许,邹荣芳在乐昌市乐城镇大木丘村黄桥头组山边的鱼塘干活,见被害人廖某(殁年11岁)独自背一塑料篮在不远处的山边采摘野菊花,顿生强奸之意。见四处无人,其走到廖某面前将其推倒在水渠内,用双手掐廖某的脖子致其晕厥后实施了强奸,奸完之后见廖某苏醒,其又用塑料篮的背带将廖某勒死后逃离现场。

  同月5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廖某符合被他人使用手扼颈及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邹荣芳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文章关键词: 杀妻儿 奸杀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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