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新手妈妈”专享福利 你们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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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多数“准妈妈”和“新手妈妈”们还是正在打拼的职场女性。除了应对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期间生理和心理上的各种变化之外,她们还面临着职场的种种压力。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姑苏法院在梳理相关案件时发现,近年来,侵犯“三期”妇女劳动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预产期不上班

  工资应照发

  谢女士在某设计公司工作,在距离预产期还有十天时,谢女士向其所在的设计公司提交了产假申请。然而申请并没有得到批准,谢女士多次与设计公司协商,最后设计公司同意让她回家休息,但提出的条件却是自此不再向她支付工资。

  休完三个月产假后,谢女士以要求设计公司补发其产假期间工资为由,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了申诉。仲裁委支持了谢女士的请求,设计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设计公司按谢女士的原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法官提醒:法律为女职工孕产期劳动权益提供了最重要的两种保护,一是经济利益,“三期”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得降低;二是休假权益,休假时间不得压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检计入工时

  不能扣工资

  小王是某商场的销售员,自从怀孕后,小王因为定期要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每一两周就要向单位请一次假。商场人力主管认为,小王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产检,应该按照病假的情况处理,所以,小王做产检那天的工资,公司是按照病假工资标准给的。而且根据商场的员工管理制度,如果小王在本季度中累计请假天数超过十天,还会扣发这一季度的奖金。

  法官提醒: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商场的这一决定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小王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维权。

  流产也有产假

  长短不一样

  吴女士毕业后进入了一家科技公司,婚后因意外怀孕而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后,医生嘱咐她要全休两个星期的时间。吴女士从朋友处听闻,产妇有三个多月的产假,就算是流产也享受该产假。于是,吴女士向公司提交了三个月的产假申请。

  可是,公司则认为吴女士的流产属于自行终止妊娠行为,不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产假待遇,所以按照医嘱,只同意让吴女士休假15天,并且这15天的工资将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法官提醒: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吴女士和科技公司对上述女职工保护规定都有误读:吴女士并不能主张三个月的产假,科技公司给予吴女士15天的产假,但这15天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通讯员 叶沁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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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福利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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