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姐姐杀死9岁妹妹 愧疚的应该是父母

2014年07月04日 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收藏本文     

 昨天,本报独家披露了发生在东莞东坑镇的姐姐杀死妹妹的惨剧,引发广泛关注。尤其是14岁的姐姐曾是留守儿童,在大山里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而9岁的妹妹从小跟在父母身边,这样的境遇,引来众多的同情。

  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乔森律师说,“留守儿童大多有心病,他们的心病难以治愈,关键是父母根本不懂如何对待孩子,最应该治疗的是父母”。

  父母应调和孩子矛盾

  6月30日晚,面对失去小女儿,父亲王先生在医院的走廊上痛哭,不断地哭诉着小女儿的可爱乖巧和可怜。

  这个悲伤的父亲,没有提到一句有关14岁女儿小媛的话,更没有一句自责和愧疚。对于杀死妹妹的小媛,父亲的态度是,“我不认她了,就当没生过”。

  对于发生在这个家庭的惨剧,网友“上官蔚宇”说,“真的是一对好偏心的父母呵,悲剧都发生了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还埋怨女儿、放弃女儿”。网友“万剑花”说,“直到出了人命,父母都没有为自己的偏心及教育错误产生一丝的内疚和后悔……”

  网友“闷闷的猪”更是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我是做妹妹的,小时候受宠,但常常被哥哥打骂,我去告状,就是个死循环,慢慢长大还更严重,他都说不当我是 妹妹,没有我存在更好。我也内向起来,到现在成年了工作了才有那么一点沟通。虽说没有被他杀了,但我却想自杀。父母没有做到调和的作用对于孩子们来说就是 一种罪恶!”

  “谁不想让孩子在身边”

  小媛出生时,父亲王先生和母亲唐女士在大朗做毛织加工,经济状况并不好,他们的很多老乡也都是把孩子放回老家的。“经济条件允许,谁不想让孩子在自己身边呢。”小媛的一个亲属说。

  对于网友责怪父母的话,广州网友“小龙女”也表示,“看到评论一味喷父母的人,你们又怎么懂得打工的夫妻,如何在工作之余更好地独立带大孩子?第二胎经济好些才能自己带的。”

  留守儿童已成社会问题,2013年5月,全国妇联发布了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截至2010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达6102万多人。

  律师:

  孩子变这样 父母有责任

  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主任乔森律师说,近年来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不少专家学者的调查已经证明,很多留守儿童特别敏感、脆弱,一旦回到父母身边,父母不经意的举动都可能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伤害。

  “但是很多父母只会一味地责怪孩子,更没有反思,孩子变成这样,有父母的责任。孩子犯错了,父母指责、羞辱和粗暴会令孩子陷入恐惧、压抑和仇恨;而父母的包容、理解和鼓励则会让孩子心存感激,反思自己,避免下一次失误。”

  乔森说,“常说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其实更应该治疗的是父母,父母的心理问题解决了,懂得如何来教育孩子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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