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了,学生该怎么出游
对待春游不能因噎废食,建议形成保障学生安全春游的“责任共同体”,创造安全出游的环境
4月10日,海南澄迈县欣才学校组织学生春游,载有43名学生、3名老师及1名司机的大巴车,因车速过快发生侧翻,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2人受伤。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一方面,事故背后隐藏着被忽略的春游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多位受访基层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也担忧,这一事故可能会引发连锁效应,学校不再愿意组织学生外出春游。
受访教育专家和中小学校长建议,学校、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形成保障学生安全春游的“责任共同体”。
被忽略的春游安全隐患
欣才学校是一所民办小学。事故发生后,该校校长潘敏被警方拘留。接受本刊采访时,他说,“我很委屈,不知道该负什么责。”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事故背后潜藏着春游安全隐患。
“欣才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没有在澄迈县教育局备案、报批,是违规组织大规模学生外出活动。”澄迈县副县长王胜说。
据了解,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春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活动方案,严格把关。海南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坦言:“欣才学校组织大规模的学生出游,职能部门此前并不知情,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
另一方面,学校也未制定安全预案。“出游前仅通知学生收100元费用”,多位受访欣才学校的老师说,前几年学校组织过春游活动,没出过事,所以对安全防范并没真正上心。
“学校说春游是自愿的,但班主任要求大家都参加,除了交费外,老师没再交代什么”,10日晚,9岁的王康胜躺在医院病床上对记者说。
“在大巴车上,我们没系安全带,老师也没要求这么做”,五六名受伤小学生说。
多位受访家长说,“春游的路线、目的地等,我们知道得并不多。”
同时,本刊记者了解到,为降低出行成本,校方租用了海航休闲车队,该车队并没有跨区域运营资质,只能在海口市内运营。在出行中,为躲避沿途交警的巡查,车队改在小路行驶。事故发生的路段是一条刚刚修好尚未正式通车的村级公路,没有任何交通标示。
文昌市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牧说,事故发生时,雨天路滑,大巴车司机高速驾驶,事故现场有长长的刹车痕迹,大巴车车身高,弯道急,车辆发生了侧翻。
学校担忧出行安全
学生渴望接触自然
近年来,学生春游安全事件在多地均有发生。不少中小学对是否组织学生春游很矛盾。一方面,中小学生集体春游是社会实践的重要部分,也是国家实践课程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安全“高压线”面前,一些学校往往选择放弃。
海口市濒海第九小学副校长吴少兰说,组织学生春游,既有交通压力,也有管理压力。
目前,多地实行学生集体春游审批制,有的地方已明令禁止学校组织集体春游。海口市一位中学老师说,要通过审批并不容易,一些学校就主动放弃申报了。
而大多数的中小学生对集体春游却十分渴望。“我从未参加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春游。”海口一中七年级学生龚鑫说,学习朱自清的名篇《春》,“写得太美了,要能在春天的田野上学习这篇课文就好了。”
受访教育专家认为,对待春游不能因噎废食,应鼓励学校在一定区域内开展春游。“学生时代的春游,会给青少年留下深刻的成长印记。”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尤其是独生子女,更需在集体活动中培养与人合作、交往的本领,在活动中了解、观察社会,这是在课堂里学不到的。
形成“责任共同体”
该事故发生后,部分地方的教育部门对学校春游事件再次强调“谁组织谁负责”,因安全教育、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受访基层教育工作者认为,这加大了学校对组织学生春游的顾虑。
海口市多名中学校长认为,教育部门应统一指导学校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由职能部门、学校、家长共同承担安全责任,把学校和老师从“怕出事、怕纠纷”的压力中解脱出来,让学校敢于、乐于组织学生课外活动。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把安全责任推到学校身上,学校将倾向于不再组织大规模集体活动,这不利于孩子的教育,教育部门应想办法创造出一个安全的环境。
熊丙奇、李建保等专家建议,应形成“你组织我保障”的多部门责任共同体。学校负责组织、安排春游内容;交警审核运输车辆、路线,教育部门把关春游的整体预案报备,多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平建议,学校在组织春秋游等活动时,应与家长进行沟通,签订相应协议,学校可为参加春游的师生购买保险,降低风险。此外,还可将春游等活动交给具备正规资质的旅行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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