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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味

http://www.sina.com.cn    新浪亲子 丑爸丑妈

  新浪网友:丑爸丑妈

  New Orleans(新奥尔良)的美味可以说十分独特。Creole(克里奥尔)烹饪法结合了法国、西班牙、非洲、美国印第安及加勒比海的烹调法,而Cajun(阿卡迪亚)烹调则偏向于使用海鲜及多种调味料,各有千秋。在预定晚餐时,我注意到有些餐厅还以教授Creole和Cajun烹调而驰名於世,让游客在欣赏美食的同时,还能学到烹饪秘诀,实在一举两得(可惜带着两个孩子,我根本没时间上那三个小时的课)。

  在“Creole Queen”游船上领略的Creole晚餐并没有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相反,儿子几乎没有吃什么菜,和女儿一起,抱着法式面包啃个不停。我只好哄着把土豆胡萝卜炖鸡块喂到儿子的嘴里,才让他好歹吃了一些肉。丈夫却喜欢上了十分入味的炖熏鱼,吃得津津有味。女儿看中了刀叉切牛排,奋力摆弄,掉得到处都是残渣。说实话,这种炖式风格,我们还真欣赏不了。

  鉴于我们的饮食喜好,我和丈夫决定还是以海鲜为主。据朋友推荐,New Orleans的Crawfish(小龙虾)和Gulf Shrimp(墨西哥湾的海虾)十分有名,于是,我们每晚便扎进Cajun Seafood(阿卡迪亚海鲜)中,乐此不疲。

  在Ralph and Kacoo's Seafood Restaurant,我们终于吃到了煎炸小龙虾(Fried Crawfish)。这是个Cajun风味的海鲜餐馆,在French Quarter(法国区)安静的一角,服务生都是白人。小龙虾被精心去头、去壳,剥了出来,剩下的肉实在少得精贵,于是,被裹了一层面糊,煎炸了出来上盘。同样,Fried Gulf Shrimp也是类似做法,只是配菜不同。我和丈夫都可惜这煎炸遮盖了小龙虾和海虾原来的鲜美,有些遗憾。想来还是粤菜的做法可取,原汁原味白灼,最为本色。这里感觉最特别的居然是送的四个玉米面做的小球,煎炸后香味实在很回味。好久没有吃玉米面饼子了,让我想起小时候为了能慢慢享用米饭而常常先把玉米面饼子吞下的旧事,感觉温馨而久远。丈夫看我喜爱无比,差点向服务生再索要,让我笑着拒绝了。

  Landry's Seafood House比起前者受欢迎的程度,可以从门外持续的排队人流中看出。我们必须不停地逗女儿看着门口放置的养龙虾缸才能让女儿忘记排队的枯燥。这是一家品味高尚的Cajun海鲜馆,店内布置洋溢着浓郁的亚热带风格,Jazz的气氛溢于一桌一椅。这次,我们没有再要Fried的菜式,改为Grilled(烤架烤出来的),果然,所点的Grilled Gulf Shrimp和鲜贝、海鱼十分鲜美上口,香而不腻。女儿一口气就吃了五只大虾(一份Grilled Gulf Shrimp可是只有七只大虾哦),让邻座的德国老夫妻赞叹半天,临走特意跑过来夸奖两句。女儿柔柔地说完“Hi”后,赶紧说“Bye-bye”,乐得大家一通猛笑。

  比起正式的晚餐,我倒更喜欢街头小吃。但凡到一个新地方,我都喜欢打听当地的特色小吃。记得去南京,我爱上了街头的鸭血汤,那个鲜美,不是一般饭店能做出来的。这次,我就寄希望于French Market(法国市场)。这是一个半露天的市场,能买到新鲜的水果、海产品、调味品和鲜花,后半段的跳蚤市场则兜售各种小玩意儿,包括首饰和狂欢节的假面具。卖东西的人大声吆喝着,人群缓缓走动着,不时有人停下来跟摊主讨价还价。美国人的生活里难得有这样的悠闲和自在,只有在周末早市里可以领略到。

  终于,我们找到了Hot Crawfish,仅此一家。看到一对Creole青年男女在一旁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是忍不住问他们味道如何。他们一乐,好吃着呢!于是,丈夫哄睡着女儿,坐在French Market门口的街心花园里,耐心等女儿熟睡了70分钟后,便带着儿子,买来了2磅Hot Crawfish和若干新鲜水果,号称让我好好过瘾。

  我真是喜出望外,做在长椅上,便开始为全家人剥小龙虾。这才明白为什么叫Hot Crawfish了。原来,它不仅是刚从锅里煮出来的,而且还用了非常特别的辣椒粉、芹菜等一起煨出来,难怪那么入味,那么香浓,那么火辣。女儿和儿子都不怕辣,吃得十分上瘾,忙得我根本供不应求。丈夫只好规定,一人一个,轮流循环,绝不能打乱次序,以免我自己顾不上吃。小龙虾的头很大,却没有什么可吃的,摘掉头,剩下的身子再去掉壳,能吃的肉确实好少,2磅下去,根本没有什么感觉。丈夫看我忙着从小龙虾头里找出还算大的龙虾钳子,和儿子再度咀嚼时,便立刻返回French Market,又拎了2磅回来喂我的肚。我开心地看着丈夫,一吐舌头,乐滋滋的。我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和丈夫一起品味软壳小螃蟹的情景。只要我爱吃的,丈夫从来都心领神会,绝对让我满足到家才肯罢休。

  这Hot Crawfish,确确实实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小龙虾,尤其是在New Orleans的街头花园里,尤其是在丈夫始终如一的宠爱下,尤其是在两个孩子争相与我分享的美妙中,至今令我垂涎三尺。

  临回家的晚上,我们再度去了Landry's Seafood House。这次,我和丈夫每人要了一杯啤酒。这是我们在New Orleans首次喝酒。儿子要了草莓、香蕉Shake,女儿给了Pepsi(百事可乐),一家人说着干杯,便开心畅饮。女儿来了兴致,不停举起自己的Pepsi杯子(饭馆给了她专门的儿童用塑料杯,加盖,并插了吸管),大叫“干杯”,你不和她碰杯,她还点名,非要和你碰到为止。Grilled Gulf Shrimp依然吃得满足而爽快。问女儿:“喜欢吃吗?”女儿立刻回答到:“喜欢!”再问:“喜欢吃什么呀?”女儿毫不犹豫地说:“妈妈抱娜娜去麦劳。”

  晕!没想到如此美味诱惑下,McDonald's(麦当劳)依然是儿子和女儿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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