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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字间精彩的碰撞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 08:31  新浪育儿 mengmeng0512

  新浪网友:mengmeng0512

  十六岁是浅尝爱情的一年,眼里只容得下情花轰轰烈烈在绽放。那年里第一次不知不觉中钟情,第一次悄无声息地失恋……也是第一次读到了《飘》。花季明媚而简单,我像小蜜蜂,无视生活花蕊的奇巧造物,只顾浅浅采集甜或不甜的爱情花蜜。好比那时读《飘》,真正读到心里去的只有期佳丽苦涩而丰盛的爱情,如同我熟知它乱世佳人》的中文译名一样媚惑,在暗淡纷乱的时代背景中,带着浓厚亮色飘在十六岁姑娘所能看到的最显眼处,让人感叹又目眩神迷。

  二十八岁是解读生活的年龄,爱情早已潜移默化地和生活长在一起。连日来,在平淡的日子里操作简单的爱情,那一段把个体命运和情感发挥到极致的故事冷不防在闲暇处冒了头,所以,在想读《飘》的时候适时重新捧起了它。

  “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故事从老地方开始,而今当生活授我以体恤,婚姻授我以头脑,孩子授我以母性的时候,我的心灵不断在玛格丽特优美的文字中发生新的碰撞,继而滋生出许多细小琐碎的思想碎片来。

  -磨难-

  塔拉的春天是极美的,漂亮的公子哥儿和小姐坐在荫凉的走廊下说笑,猎犬和马匹安静耐心地卧在红土上等待它们的主人。屋里是主妇温柔的话语和黑人们从田里归来的欢声笑语,屋外飘来泥土和植物的芬芳,文字间弥漫着春天懒洋洋的散淡和生机,如果这能是永恒,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作者笔下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残酷血腥的重要构成,是中学历史课本上枯燥乏味的必背章节,也是十六岁时翻书的手不耐多停留的文字。可是真正带着对个体命运的关注,走进这场女性笔下的战争,才发现这是些多么生动的场面!五角场大撤离,四辎重军车、救护车、堆满行李的马车充斥街道。黑人和白人小孩无人看管,前者满街乱跑,后者大哭大叫。军队开仓放粮,老小疯狂抢运,成百上千的伤员曝晒在毒日下面,等着被抬走或者死亡;穿越火场的描述更仿如世界末日的来临。建筑物上空咆哮的烛天火光把黑夜照成白昼,南军中衣衫褴褛的少年无声地倒下,平日里风度翩翩的瑞特狠抽着马背驾驭马车在炼域般的火隧中飞奔。战争再怎么紧迫现实,到了后人的眼光中也就带着艺术油画般的壮美了,就好像作者给斯佳丽的磨难,总是在无奈悲哀中透出摄人魂魄的美。她独自驱车带着病弱稚残的一车人通过封琐线,她抬起接受舞伴的臂向闯进塔拉的北军强盗射出了致命的一枪以求自卫和复仇,她用她挑选衣裙的手在地里寻找一块萝卜以求为全家人裹腹,她竭力在一贫如洗的家里拼凑出一套行头以求讨瑞特的欢心,又不得已使出她全身的爱情招数诱惑一个讨厌的老男人以求保全塔拉……每一个细节折射出斯佳丽身上的韧性,她那些不被和平认可的任性强悍主见和没心没肺,在非常磨难的调色下全都绽放出了别样的魅力。

  “以后再去想吧,等我能经受得住的时候再去想过去的伤心事。”斯佳丽这句口头禅把她以及同类的人从一味怀旧固守的人群中绝决地提炼出来,打磨打磨,直至她们最终成为重建时期美国精神的重要构成。至此,生活的磨难把斯佳丽由一道美丽的风景升级成真正主宰它的主人。

  -信仰-

  正如米德大夫所说,对于瑞特,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神圣的。瑞特的心灵是自由和人性的,他只服从自已内心的指令。他一忽儿被捧成穿越封锁线的传奇英雄,一忽儿沦落为囤积居奇的败类;一忽儿成了“三K党”的保护者,一忽儿又是臭名昭著提包商们的座上客;一忽儿是劣迹斑斑的风流浪子,一忽儿又成了慈详可爱的父亲。有信仰的人们忙不迭地判断着他不断变化的面孔,同时颠颠地做出他们的信仰下应该做出的不同反应。正因为人性是道德标准的时代局限难以压服的,所以瑞特在乱世中依然活得自我活得快活。而阿希礼不同,他能和瑞特一样看清这场战争的本质,能够和瑞特一样洞察自已内心想要的东西,但是他有信仰,与其说他要捍卫他的国度、家园和婚姻,不如说他为信仰活着。当他不能适应新的生活,不能接受斯佳丽的爱情时,别说他懦弱,实在是他自已清楚痛苦得很:信仰坍塌了,他就无法生存。

  斯佳丽也有过关于女德的信仰,但是在这信仰阻挡了她内心的脚步时,她就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去推倒它们。而玫兰妮呢,她的信仰是最最独一无二的,那单纯就是爱,是对家园对亲友对丈夫的爱。她这爱的信仰无论是战前还是在战后始终和她温柔干净的内心声音相同,因此她从来无需受累去更改这信仰,这也是瑞特尊重她的原因——世上真正把内心和道德统一起来的女人在他眼中是最高贵的。

  尽管大多数人为瑞特活得自在叫好,对阿希礼屈从于信仰不以为然,可是我却不敢确定是不是彻底抛却信仰就是快乐,诚然,信仰的坍塌和没落足以造成摧垮内心的痛苦。但一代人的信仰只在天地巨变时才至于崩溃,而在平常日子里,它却往往是让我们内心充盈丰实的基础。而平凡如我们,一生会有百分之几的概率逢着一场天地巨变?

  -爱情-

  爱情始终是《飘》著里的重头戏,故事开始的时候斯佳丽说:那天正在屋前走廊上,阿希礼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那时她就爱上了他,就像要东西吃,买马匹,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简单,那样说不出原因地需要他。故事结束的时候,她却说: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假如她当初了解阿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特,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

  还是不能释怀。女人的爱情往往是爱上了爱情本身,我们发挥我们想像的天赋先裁出衣服的样子,爱上它。然后把它套在正好经过的某一个人身上,就以为自已会爱了。其实老是忽略因为爱去为一个人裁出一件合适他的衣服。

  又想起瑞特在那场义卖会上穿过人群向期佳丽走来,向她伸出手,从此把她带离了居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无言。如果生活中真有男人为你这样地爱着,你就该踏踏实实地为他做一件爱的衣服。期佳丽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和我同龄,正是二十八岁。

  -友情-

  不能不提到玫兰妮对期佳丽的友情,它使我在结局处和期佳丽一起泪流满面。玫兰妮是柔弱的,她甚至不敢对一只鹅说“呸”。可是芳丹家的老奶奶说得好:她干嘛要对一只鹅说“呸”呢?她的全部勇气都用在对阿希礼和对斯佳丽的爱上。为阿希礼,她对死神说“呸”,对贫穷说“呸”,为了期佳丽,她对亲人说“呸”,对世俗说“呸”。至柔则刚,她纯净的爱和信赖就是这乱世中最坚强的武器,拥有的人成了最幸运的人。可惜斯佳丽又是到最后才明白这个道理。摘下那段让我流泪的文字,最后对玫兰妮做个精彩的总结:

  在关着的门里,玫兰妮快要去世了。连同她一起消失的还有多年以来斯佳丽在不知不觉依靠着的那个力量。为什么,哪,为什么她以前没有明白她是多么喜爱和多么需要玫兰妮呢?可是谁会想到这个又瘦又小又平凡的玫兰妮竟是一座坚强的高塔啊?她在陌生人面前羞怯得要哭。她不敢大声说出自己的意见,可是——斯佳丽思想起许多年前在塔拉时那个寂静而热的中午,那时一个穿蓝衣的北方佬的尸体侧躺在楼道底下,缕缕灰色的烟还在他头上缭绕,玫兰妮站在楼梯顶上,手里拿着查尔斯的军刀。斯佳丽记得那时候她曾想过:“多傻气!她连那刀子也举不起来呢!”可是现在她懂了,如果必要,玫兰妮会奔下楼梯把那个北方佬杀掉——或者她自己被杀死。

  是的,那天玫兰妮站在那里,小手里拿着一把利剑,准备为她而厮杀。而且现在,当她悲痛地回顾过去时,她发现原来玫兰妮经常手持利剑站在她身边,不声不响像她的影子似的爱护着她,并以盲目而热烈的忠诚为她战斗,与北佬、战火、饥饿、贫困、舆论乃至自己亲爱的血亲战斗。斯佳丽明白那把宝剑,那把曾经寒光闪闪的保护她不受世人欺凌的宝剑,如今已永远插入鞘中,因此她的勇气和自信也慢慢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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