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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柔情江南行记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 08:32  新浪育儿 郁风信子

  新浪网友:郁风信子

  第一回 新浪名嫒激情东方阁

  胭脂做事向来雷厉风行,说来便来了,谈笑间她已身在火车上,说是明天一大早便抵沪。夜色深沉时我遥想她客中独处的寂寞,忍不住发一短信相慰,谁想她在回个鬼脸窃笑:我吃了2个鸡腿1客盒饭,动不了了!我拊掌大乐,当晚梦见一个靓女大啃鸡腿,心痒难熬。

  终于等到天明。胭脂夜行千里,伴着晨光而来。当她和我仅隔电梯之门时,我忽然心跳加速。正胡思乱想,有美女大步流星从门里走出,大眼睛略略一扫,我已经直扑过去!巨大的拥抱!啊!我晕头转向!幸福来得如此之快!段胭脂和郁风信子在电梯口相对大笑,震惊了整个写字楼的白领丽人。

  “嘿,你这么苗条!”“嘿!嘿!你这么靓啊!”“啊啊,你比照片美多了!”“啊啊,你太容光焕发了!”

  见面先互相一阵狂吹,动口动手拍掌拍肩,多少网上相思梦中神往,竟然变为现实,实在有些不太真切。我仔细想想,没错,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段胭脂,这里是上海徐家汇,我现在从办公室溜出来约会,我的网名叫郁风信子。

  我拉着胭脂直冲本次FB会所——明艳照人美怡妈妈曾轻启朱唇大快朵颐的“东方茗馨阁”。阁中风景,依旧古朴盎然,仿佛预见我们会卷土重来。携手亲密坐下,我方有暇仔细端详身边的胭脂。

  一张粉雕玉琢芙蓉面,一双翦水深潭黑眼睛,时髦短发,魔鬼身段——端的是比牡丹富贵,比青春娇艳;未开口时已星眸流金,一开口更莺声呖呖。我绝不吝啬赞美,只可惜我笨嘴拙舌,索性连话也说不囫囵了!

  压台戏还在后头,且看我逗她一笑:“胭脂,陶陶的朵朵也来呢!”

  这人果然张大了口再也合不拢了:“啊!啊!真有这样的好事?”然后东张西望:“在哪里呢?快出来呀!”

  我明明知道朵朵已经近在眼前,仍然挑片百合慢慢细品,一边在心里跟自己打赌:吃完百合,朵朵肯定就到了。

  忽一美女擦肩而过,怎么那样面熟啊?“哎,朵朵!”我脱口而出。昨日在新天地相对独酌,今天我怎会眼拙!胭脂跳起来,乌拉!胜利会师啦!三个新浪网痴执手相看笑颜,不知今夕何夕。

  “点菜也!”我大手一挥,胭脂嚷道:“梅菜扣肉!”呵呵,她还记得我的美食杂谈。可惜这酒家没有梅菜只有肉。那就东坡肉吧,不可食无肉,而且要将肉红烧到底。东坡肉之风雅,实在妙处难与君说。

  朵朵美目盼兮:“信子,我看了你的美厨文章,还特地打印出来,回家依样画葫芦做,怎么没你说的好吃啊?”她半嗔半喜的样子,活脱一个娇羞的女孩子。

  我心里又得意又抱歉:“哈哈,不好意思,本家秘方,一经外传,总归变成移植到北方的枳子了!”

  朵朵气质优雅,天生的美人胎子。可巧的是三个人都穿了神秘的黑衣,看上去象三姐妹,可见英雄所见略同也。当此之时,互相追捧是难免的,臭美也是必要的。我们感怀缘分的同时,更感谢新浪网络和杂志论坛,我们共同的心灵田园。

  冷盘先上:黄金白玉胭脂红、马兰香干翡翠卷、蔬菜色拉;热菜追踪:咸蛋黄虾仁、香炸茄子饼、野菌百宝脍;另外每人一例海鲜酸辣汤和东坡肉。一桌子的姹紫嫣红,甚是养眼。

  这第一次见面,就光顾着吃了,因为这是货真价实的FB啊!

  第二回 我和胭脂的美好流浪

  1、上海滩上洋老外

  话说胭脂吃饱喝足,在风信子的怂恿下,施施然来到徐家汇购物。但见繁华如梦,美女如云。潮流街眼花缭乱,吴侬软语声声入耳。忽然,胭脂看见有店名叫“江南布衣”,心中极为欢喜,梦想中的紫衣云裳怎么都跑到这儿来了!当下胭脂挑了雨过天青色的竹布裙子,懒洋洋的古典绣花非常优美,爱到骨子里了。

  心满意足出来,眼尖的胭脂旋即发现一顶漂亮的遮阳帽!黑底白边,线条婀娜,层次宛转。当下又掏钱买下。贵是贵了点,可是值啊!你不知道它戴在头上有多好看!胭脂的短发虽然妩媚,可是有了帽子点缀,便另有一种洋味儿,而且象那苏州园林的古木屏风,遮挡之间,欲扬先抑,犹抱琵琶半遮面,变成颇有深度的美丽。

  胭脂迫不及待地戴着新帽过闹市,顺手接过路旁散发的传单。“Thank you very much!!”传单散发者出语洋文。啊?胭脂大惊,难道是老外发给偶传单?迅速摘下帽子才弄明白,原来是自己被当成老外啦!嘻嘻,好玩得紧!

  2、吮指美味螺,将FB进行到底

  胭脂被风信子挟持着,从昆山转道苏州。昆山是个整洁优美的小城,虽是惊鸿一瞥,印象倒也极为深刻。今天的FB,便是著名的阳澄湖水产。

  这家小店叫“明月酒家”,名儿风雅,胭脂先就喜欢。风信子点菜:“来一条2斤重的大鳊鱼,青壳笃螺蛳,还有周庄蛋饼,油焖茄子,蔬菜么,来个丝瓜毛豆吧!”转身对胭脂说:“呵呵,这儿乡野小店,没什么好吃的,就是图个新鲜,污染少。”

  这水产经清冽甘甜的湖水滋养,端的清香鲜美,不含一丝一毫的土腥味儿。一会儿清蒸鱼儿上桌,但见肥白香嫩,竟占了半张桌子;那鱼的眼睛好象还在滴溜溜转。紧接着辣香螺来了,哇,弹眼落睛!只见各个螺蛳大小均等,壳儿青青,螺肉儿鲜滑。胭脂素爱螺蛳,见了这样上等好螺,居然还不慌不忙地纤手拈一根银针,慢慢地挑出肉肉来细品,一边不吝溢美之词。风信子可没这么斯文了,只见她小嘴一啜,吱溜儿一下就行了,虽不甚雅观,却别有一股鲜美的汁水噎满喉。

  风信子好开心啊,胭脂居然如此口味相投!螺蛳虽出生贫寒,也许上不得台面,但只要喜欢就是最好的。足见胭脂人品可喜!两人边谈边吃边赞美,最后腹胀如鼓,只好怏怏住口。哎,不争气的肚子啊……

  3、两个人的沧浪亭

  正是江南落雨天,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一路迤俪行来,指点江山,姑苏城里风光正是胭脂朝思暮想的模样。到得胭脂下榻的沧浪宾馆已是下午4点,距离风信子返沪仅有1个多小时了。离愁迫近眉睫,不如到附近的沧浪亭走一走。

  绿树掩映间,一弯秀水如镜。胭脂欢呼:“噫,图上得来即此景!”跨过小桥流水,进得沧浪玄门。嘿,真个绝佳所在!旧时王侯的后花园,今天我俩的沧浪亭。难道,真的只有我们两个痴情访古的女子么?

  真是时候凑巧,只听得半空中乌鹊啾啾,只见得拐角处古木森森,只闻得园子里草叶清香,——再也见不到第三人。胭脂和风信子惊叹连连,闪光灯忽忽不停,惊起蚂蚁一片。忽然,胭脂包里铃声大作,橘子在电话里大呼小叫。胭脂拎着电话在假山上龙腾虎跃,风信子提着相机跟在后面,做她的Fans!喀嚓喀嚓,风信子手起相机落,一连串的胭脂写真照得不亦乐乎!

  忽然有工作人员过来:“两位,我们要关门了!”“两位”方才顿悟,原来晚上这里是要关门的啊!走出来后,风信子因为拍照消耗能量过大,需要吃点鲜肉汤圆补充。找来找去,附近没有小吃店,只好抱一个大西瓜回宾馆。

  黯然消魂,唯别而已。

  真的要走了。

  其实第一眼看见胭脂的房间,看见两只小床乖乖地并排着,风信子就有一种强烈的亲切感——好想留下来抵足而眠啊!

  真的要走了。

  风信子说:“可是…….”胭脂忽然扑上来大哭:“留下来!55!”风信子立刻也大哭:“我很想留下来陪你,可是我小宝生病,555……”胭脂只好可怜巴巴地说:“那你快走吧,火车等你呢!”风信子柔肠千回百转,可是,要走的终归还是要走,有什么办法啊…..”最后抱抱!然后一扭头,狠心走了——宾馆服务员探头探脑,好象欣赏一出精彩戏文。

  风信子一路洒泪回上海,面对胭脂千里迢迢送来的糯米荔枝,忽然想出一条妙计:数日后周庄再聚首!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周庄相见!

  第三回 翩若惊鸿去,萋萋离别情

  胭脂泪是大名鼎鼎的红豆馆才女,更是新浪老虎会姐妹花之一。我本多情,当伊人翩然而来,小可自当鞍前马后极尽地主之谊,然后携美下姑苏云游,乐不思蜀,不思归,不思归。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胭脂此人,有一种令人着迷的魔力。观其容貌,可谓牡丹富贵,举手投足间透出一般喜孜孜的大家闺秀风范;再结合其文,却时而快意豪侠,通畅淋漓,时而柔肠百转,莺声呖呖。两两结合,真不知何等美好!

  当下两人拥抱完毕,促膝谈心。说到情浓处,不由得拍肩顿足,气往上冲。胭脂说了一句话,令我耸然动容:“我看你的文章,以为你是一个淑女,可是我今天见了,才发现我俩是同仁呢!”这是对我最大的赞美!当下我豪情万丈,恨不得粉身碎骨,以报知音。

  是啊,我虽然有过阴柔的文字,可是骨子里却空有满腔热血。性情中人,可以长歌当哭,也向往明朝散发弄扁舟。现实虽然禁锢,偶尔放纵一下又何妨。这胭脂来得正是时候,游的是旧江南,吃的是红烧肉,觅的是诗中仙,访的是文化韵事古山水。人说,自然风光最美,可这青春女孩却痴情访古,要踏遍红楼林妹妹的姑苏城,要荡舟东坡居士的西子湖,要寻访鲁迅先生的百草园,要追随沈园遗韵千古情。

  胭脂年纪虽小,却已在红楼梦中熏陶日久,若论红楼的风花雪月常识故事,她可是行家里手;只是我一直把她当作宝姐姐看待,看人家在网上呼她“宝哥哥”,混不知所以然。今日得见,方知此言不虚:比那个贾宝玉帅气百倍!若说那宝玉是男子脸蛋女儿心,这胭脂可谓美丽红颜露英气!实在是眉梢眼角,都蕴藏了勃勃英姿,再想着她那些诗情美文,再念着她不远千里云游江南,再听着她爽朗的笑声,让我怎么不心旷神怡!

  可是这一次相聚,我还是犯了错。本应该舍命陪着君子,在姑苏城夜听寒山寺的钟声,可叹女儿生病速归,心里那个滋味,实在伤心。一路泪洒归途,回到家看到小女无大碍,心潮便难以平静。越想越后悔,为什么把她一个人留在苏州!因为别离,更显出我的无情。本以为胭脂不日将杀回周庄,仍然可以一睹芳颜,可是在江南落的杏花雨中,她偶染小恙,并且想煞了段氏双雄,突然间归心似箭!

  噫,胭脂,你聪明的,相见争如不见!

  要走的终归要走,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可是,请你知晓,我这一颗激动的心,久久未能平静下来。就象你的来临那么突然,你的离开更加令人惆怅,在晨光熹微的清早,我依然那样低徊不已……..

  补记:前尘往事今朝情

  陶陶的朵朵: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初识朵朵,缘起于她贴在坛子里的第N篇《母子夜话》。文章自然是好的,题材也非常别致,更令人羡慕的是那友情淋漓的长长跟帖,如潮水般漫过来,漫过来,字里行间全部都是倾心佩服。终于我也忍不住排队跟帖,那是怎样一个仰角啊!可是她偏偏好象没有看见一样。

  此后在坛子里碰上她,我仍然禁不住上前搭讪。呵,这次她有空回帖了,而且心有灵犀的感觉。再后来,在我写的《父亲的日记》后面,看到了她包含真情的回帖,禁不住泪流满面。我觉得我们相知了;于是我得寸进尺,发E妹儿给她,竟然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银铃在耳,我如痴如醉。话逢投机千句少,我俩无所不谈,很多话都是兴奋地开了一个头,然后又迫不及待地换了话题。疯狂地说啊说,大约足足有一个小时。我不知道哪里跑出来那么多话,然而妙语如珠,两个人都抢着发挥。办公室里就剩下我叽叽呱呱的大笑!记得朵朵大谈她的手镯,从西域带来的藏饰,灵异非常;我则告诉她我有一挂羊骨项链,是初恋的遗物…….然后我们说起了三毛,并为她唏嘘不已。毕竟是性情中人,她很快又为我俩相同的英文名字而惊奇,然后小心翼翼地问:会不会咱俩的中文名字也差不多?呵呵,幸好我老爸非常革命,起的名字稍稍俗了点,才没有重样。我俩竟然同年。

  之后很久没有联系。最近,我心血来潮写去一封糟糕的妹儿,她很快回信了,说要与我FB!我觉得幸福从天而降,开心得要命,一直在想,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们真的要见面了哪!

  在上海著名的新天地,我见到了悠然独坐的朵朵。一切跟我的想象一模一样。我在去之前跟她说:55,我没有准备漂亮的衣服,头发也乱糟糟的!她幸灾乐祸地大笑:放心哎,我又不是男士……

  朵朵穿一件长长的披肩衣服,或许是别致的外套,暮蔼沉沉的颜色,云里雾里的飘渺,轻纱似的婆娑,美丽得有些不象真实。

  她点了鸡汤水笋煲和三鲜煲,和琥珀凤爪等小吃,都是我喜欢的。我们就象认识很久的朋友,相对坐下,微笑注视,心里早已知晓所有。当此时,文中网下,一个完整的朵朵呈现在我眼前了。

  朵朵笑起来有些害羞的样子,是她自己的味道。白皙的鹅蛋脸不时泛起红晕,真是我见犹怜。我心里想,写得出那样温暖洁净的文字,那样甜美柔软的感情的,只有这样轻笑的女子啊!可是,朵朵远不是我见到的那样娇小。当初她以高考状元的成绩报考了上海的某著名院校,完全是为了追随那份完美的爱情。那个他,在千里之外的上海啊!于是,不管专业喜欢与否,她都选定了上海。然后结婚生子,然后重新调整身心。现在的她,在一个令人艳羡的单位做着高级白领的工作,生活一直开满了鲜花。

  她的谈吐令我心向往之,很快我们发现彼此臭味相投。谈到写作,她坦言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爱好,她希望能“达到财务自由,从而可以完美这个爱好”。多么奢侈然而高尚的想法啊,如出污泥之白莲,不染一丝尘埃。我想她是那种天真而固执的人,会为一切美好的事物献身。相形之下,我便世俗得多了。我也喜欢文字,但我经常发现自己不够淡泊名利,并且我争强好胜哗众取宠。

  她说,你多么爱笑,一直咯咯咯笑个没完。其实她自己也是经常笑的,只不过比我斯文一些嘛。

  不过,朵朵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她说,只为自己写作的人是可耻的。这句话其实是三毛说的,结合语境,本意其实不是如此,朵朵却用来推搪别人的赞美,避免自己那些文字被“公众化”。这可见她的淡泊名利。而我却要断章取义,我认为写自己跟写他人应是一样高尚。只有首先爱自己,才会有心去爱他人;试想一个连自己也厌恶的人,断不会是充满爱心的。写自己,无论是描写私人性情还是书写亲子爱心,都是爱自己的方法之一,最后文成而真理现,人和人是相通的,一个人读了你的文字引起了共鸣,或者为相同的情感体验而欣然,那不是起到了文字的美妙功用了吗?再说,文字美丽如朵朵者,单是通读华章已然是绝美的享受,更何况细细体味个中深情呢!

  朵朵,为生活的美丽,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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