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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众网友对茵子事件发表评论(一)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8月24日 12:13  新浪育儿  

  网友gracewolf于2001-08-24 10:30:40发表评论

  这个该死的东西,真该把他判死刑。

  网友中国人3182于2001-08-24 10:22:40发表评论

  看了报道,我满腔怒火。看了大家的发言,我平静了许多,毕竟我们还有那么多有良知的充满爱心的富有正义感的好人。

  网友入破舞腰红乱旋于2001-08-24 10:22:33发表评论

  泯灭人性,其罪当诛!!!

  网友01077122于2001-08-24 10:22:29发表评论

  我眼在冒火,手上暴青筋,心在滴血,恨不得立刻沖去杀了他,杀了他太便宜他了!!!!!!!!!

  网友palm_os于2001-08-24 10:22:06发表评论

  希望这个社会能多多关心孤儿和父母离异的孩子。

  网友cloudsail0710于2001-08-24 10:21:41发表评论

  现在,所有的语言都不足以表达我的愤慨,我已出离愤怒了。只想知道小茵字的联系方式,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网友ahudm于2001-08-24 10:17:36发表评论

  在中国广阔的土地上,在漆黑一片的农村里,无数更加令人发指的罪行还在每天上演...实际上,很多地方的农村还是处于石器时代,野蛮得很啊为什么他们会变成愚民?这是谁的错?罪行一旦发生,正义就不存在了。即使将罪犯千刀万剐,也只是稍泻愤懑而已,伤口是永远不能平复的。面对这些罪行,想一下为什么可能更重要,也是我们更能做到的。

  网友jian33033于2001-08-24 10:16:57发表评论

  之没人性,没人性于上青天。该杀!

  网友樱桃小丸子43于2001-08-24 10:16:55发表评论

  按照古代的律法,这种人,该凌迟处死!!!!!!死亿万遍都不解恨。死有余辜.

  网友isqlw于2001-08-24 10:15:52发表评论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关心小姑娘的未来!!

  网友aili2880于2001-08-24 10:15:21发表评论

  那个畜生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网友cqwangyang651544于2001-08-24 10:14:32发表评论

  先别说这么多,大家能捐钱的就多捐点钱吧,我决定把我这个月的公资捐出来……

  网友hello_wkq于2001-08-24 10:13:10发表评论

  像这种败类根本就不应该让他生下来,中国少一些这样的人,国民素质就提高一些,消灭这些劣种人。

  网友zswwf于2001-08-24 10:12:20发表评论

  对这种人要判他极刑,我想给小女孩寄玩具,谁你告诉我她的地址,谢谢。

  网友leemny于2001-08-24 10:12:03发表评论

  这样的人不处死留在世上还会继续害人的!

  网友shixuan1982于2001-08-24 10:11:05发表评论

  人生在世,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是忍无可忍,也就无须再忍,特别是对这种禽兽不如的家伙!

  网友蓝色的忧郁8259于2001-08-24 09:33:19发表评论

  这些混蛋,记住他们会再来的,记住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孩子。对那些人应该杀,就一个字,杀。

  网友wendyba8025_cn于2001-08-24 09:32:45发表评论

  世界上竟有如此禽兽,一定严惩,否则天理何在????

  网友johnsmith1111于2001-08-24 09:31:38发表评论

  中国人是怎么了呀。加强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是关键啊。唉!

  网友天下第一吃于2001-08-24 09:28:26发表评论

  现在首要的任务时而孩子的将来找想,最好换个环境,希望有能力有条件的,可以收养。至于恶徒,最重要的是杀一儆百,而不是杀了了事。

  网友yy158于2001-08-24 09:25:47发表评论

  这样的东西(它不是人!)如果还人它活在这个世界上,保护这样的东西的法律谁还会尊重!法律要代表正义和主流人群的意愿,这样的法律才是受我们尊重。立即刀杀!!!!!!什么合情不合法!?不合乎情理的我们就不要它合法!!法律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网友luoye_fei于2001-08-24 09:25:27发表评论

  网友caeson2000于2001-08-24 00:40:49就关于茵子我觉得挺矛盾的----涵涵妈发表评论

  加拿大有很多收养中国小孩的先例,不知道茵子的家庭是否愿意茵子被外国家庭收养.如果愿意,需要办什么手续?对收养家庭有什么要求?加拿大的医疗福利体系完善,也许可以为茵子提供保障。同时西方社会对女子的贞操较宽容,对她的心理发育也会有好处。如果有方法可以联系到茵子家庭,我愿意为她联系加拿大良好家庭。

  我觉得涵涵妈的提议很好,这样的小女孩在什么还不懂的情况下被糟蹋了,可想她懂事的时候能够接受这样的心理打击和压力吗?孩子现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人们的关心和经济援助,可以度过届时的治疗难关,但是将来更需要的是身心的健康,我想一个好的环境是可以带她走出阴影的。

  网友不分左右于2001-08-24 09:20:55发表评论

  有没有提供法律援助的?听说那个恶魔的老爸在当地很有势力。国家不是在扫黄打黑吗?希望新浪和有关媒体能继续关注。没有公众的舆论压力,当地公检法能下决心依法办事?

  网友flyanywhere于2001-08-24 09:18:00发表评论

  禽兽不如,天理难容,人人铢之!

  网友artistr0048于2001-08-24 09:14:48发表评论

  我简直不能够相信在中国这个具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历史文明古国里居然有这样的人存在,居然对一个五岁的幼女下此毒手,良知何在,道德何在???他还算不算是个男的??(肯定不是,所有的强奸犯都不是男的)根据法律,也许他最多判个两年三年,真希望在他服刑的时候,监狱里的其他罪犯可以举其男人的拳头暴打他一顿。也不能就判个死刑,他倒好一死了知,也没有什么痛苦的,而我们的小茵还有很长的路走啊!!

  真的希望小姑娘可以坚强的活下去,同时也顺便呼吁一下那些曾经遭人侮辱或强奸的女生,或是对每一位女同胞说,如果在自己身上发生这样的事,一定要敢与面对,敢与用法律手段来惩治这些不法之徒,一定要说出来,不要自己独自承受,害怕面对舆论。世间自有公道在,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为我们作主的。

  网友mingo0641于2001-08-24 09:14:11发表评论

  这种人让他死岂不是太便宜他了!!!!

  网友yuxuan0658于2001-08-24 09:13:54发表评论

  这样的人一天不得到严惩,我们全中国人民就一天不答应!希望能够上焦点访谈和今日说法,请有能力的人帮助一下!让中央领导人也知道,不容许他逍遥法外!!小茵子,你不会再受苦了,我们都会保护你!

  网友jack6178于2001-08-24 09:10:38发表评论

  这样的人唯一的处置方法就是枪毙,活在世上简直是社会的垃圾,杀了他,越早越好!

  网友赛豹于2001-08-24 09:10:15发表评论

  我想知到茵子联系方法,为她捐款,祝她早日康复。

  网友楚梦1313于2001-08-24 09:00:24发表评论

  我把这件事讲给了我的7岁的女儿听,讲完后我问她怎么看这件事,她说:"我害怕"。我没法说出我现在的心情,我为我的孩子担心,但我想还是应该加强孩子的性教育,提高她的自我保护意识,毕竟我不能时时跟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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