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幼教工作会议综述
●幼儿教育发展总目标
●“十五”期间幼教的重点、难点在农村
●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
●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将出台
为期两天的全国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日前在山东岛城——青岛市圆满结束。此次会议确定了幼儿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明确了“十五”期间幼教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教育部门将要切实履行的职责,以及探索新形势下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作了题为《中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回顾与展望》的报告,河北、青岛、天津、苏州等省、市介绍了各自的经验,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幼儿教育,始终把她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保证了幼教发展目标的实现。改革开放20年来,幼儿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育儿观,更让数以千万计的家庭重新建立了正确的早期教育的理念。为确保幼教事业的发展,政府逐年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据统计,2000年政府用于幼儿教育的经费已达51亿元。从70年代起,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方针中就明确指出:坚持“两条腿走路”,即国家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相结合的方针。20年来幼儿教育的规模翻了一番,主要是社会力量办园规模扩大而形成的教育能力,成为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幼教工作者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如:幼儿园、学前班、游戏小组、活动站、周末班、大篷车、季节班、家庭辅导站、入户指导等,为更多的婴幼儿提供了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据统计,目前全国在园幼儿数为2244万人,是1980年的2倍。农村在园幼儿数为1700余万人,是1980年的1.8倍;城市基本解决了“入园难”的问题。总之,幼儿教育发展方针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形成了适应中国国情的,以教育部门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幼教体系。
近年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及今年6月刚刚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重要文献,都将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提高“普九”水平,发展各类教育,构件终身教育体系,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在这次会议上,教育部确定了幼儿教育发展总目标:即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形式,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依托,多种正规与非正规托、幼机构及家庭教育服务设施相结合的区域性早期教育服务网络。按照“积极进取、事实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再次明确了幼儿教育发展的方针,即政府办园与社会各方面办园相结合,到2005年全国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55%以上,大中城市普及学前教育,农村地区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80%,大面积提高3岁以下和3至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王湛部长在讲话时指出,“十五”期间,幼儿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村幼教事业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农村实现小康、建设现代化相结合,与实现“两基”、“两高”相结合,与农村城镇化建设、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发展农村幼教事业要调动村、乡办园的积极性,努力办好乡镇示范园,不能随便作价变卖,各地要探索如何结合农村实际,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的政策,以促进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谈到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时,王湛强调,我们要真心诚意地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在制定登记注册、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政策时一定要一视同仁。幼儿园的收费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王湛部长特别指出,改革幼儿园的收费办法,应首先明确,幼儿园是对学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教育机构,实行按合理成本分担的收费原则,要克服和纠正脱离我国国情,违背教育规律讲求办园条件高档次、“奢侈化”的倾向。诚然,收费的合理与否关系幼儿园生存和发展,教育部将与国家计委等部门就加强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联合发出通知,以规范幼儿园的收费。
新世纪赋予幼儿教育新的内涵,在展望新世纪幼儿教育将面临的任务时,朱慕菊副司长说,要继续坚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农村和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以社区为背景,大力发展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灵活多样的办园形式。教育部门要继续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履行规划与综合协调、法规建设与依法治教、对教育质量的评估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办好示范园的职能;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认真学习《纲要》,组织全员培训,抓试点与推广工作,实施督学与评估,示范园不搞终身制。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贯彻实施《纲要》的同时,要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依托,政府统筹规划,教育部门主管的社区幼儿教育管理机制,推动我国幼教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