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节育方式自主选择《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30日 16:2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通讯员段建华郭艳平)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规定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这意味着人们在避孕方法上的知情选择权有法可依。但由于工作面太大,全面实施还需要时间。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表示已在酝酿调整工作计划,会尽快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在全市铺开。届时广州市的市民将完全可以任意选择多种节育措施进行避孕。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选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要全面实施仍需时间。

  行业人士认为,避孕节育有多种方法,例如使用避孕套、自然避孕法、服药、上环或结扎、体外射精等。如果一改以往要求选择单一节育的办法(比如结扎,很多人不想选择这种方式,还有不少妇女在上环后出现月经过多等身体不适状况),让群众自主选择有效而适合自己的节育方法,将会受到群众欢迎,能更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