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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草案:生二胎需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30日 16:33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已经两次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今天开始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报告了关于这部法律草案的审议结果。

  法律委员会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和修改,已经基本成熟,建议审议后通过。考虑到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较大,实施本法还需要一段宣传教育和实施准备时间,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审议中,谢佑卿等委员认为,草案关于“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可以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对于何种情况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界定不十分清晰,建议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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