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八日电(记者姜知然)今后中国超生人群应缴纳的费用将有法可依,因家庭超生而被罚款的现象将被杜绝。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江亦曼今天在此间一个新闻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做上述表示。
江亦曼说,在中国出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前,有些地区确实存在因超生而被处罚的现象。而在此次颁布的新法之中,则明确规定对超生子女只征收社会抚养费,用以补偿因家庭超生子女而多占用的社会资源。征收的数额将由各地按照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一定比例加以确定。
她表示,在新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社会抚养费只是做了原则上的规定,至于具体征收事宜,国务院将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同时征收的资金将全部上交国家财政,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计生工作部门与收费工作之间的利益关系。
江亦曼指出,之所以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杜绝超生罚款的乱收费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孩子,中央和地方政府还将出台一些规定对富裕家庭的超生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