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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主审人员为女性 庭审残害辽宁幼女恶魔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5月14日 16:53  北京晚报 

  本报特派记者蔡文清

  今天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在辽宁抚顺的街头,记者却隐约感到了一丝特别的气氛。上午11时,残害幼女小兰(化名)的恶魔祁军在抚顺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接受了法律的裁决,被当庭宣判死刑,另附民事诉讼赔偿92482元。本报记者在昨晚专程赶往抚顺,并亲历了这一刻。

  今天一大早,抚顺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就开始有一脸严肃的人进进出出。8点以后,平日里的宁静彻底被打破了,上千名市民从城市的四面八方涌向这里,人们围在一起热烈地议论着,焦急地等待着审判最终结果的传来。

  3月12日,发生在这个城市的一件事让世人震惊,一个年仅14岁的女孩小兰(化名)惨遭变态恶魔的摧残,她那尚未发育的身躯在恶魔的口咬手撕下变得惨不忍睹,经医生检查,其尿道、阴道、膀胱等脏器及相关组织几乎破坏殆尽,下体变成一个大洞。惨案发生后,当地警方以最快速度侦破此案,抓获恶魔祁军。

  今日庭审纪实

  今天上午9时,抚顺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座无虚席。与众多新闻媒体及抚顺市民的强烈关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天被告人祁军年迈的父母及其受害人小兰的家人都没有到场旁听审判。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受害人小兰被残害的人体组织时,引起了旁听席一片唏嘘声,虽然对于祁军犯罪手段的残忍人们已有心理准备,但当铁一般的证据摆在面前时,人们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在法庭上,公诉人提出因为被告人祁军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致被害人身体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建议判处其死刑。而免费为小兰进行诉讼代理的律师则向法庭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即赔偿小兰身体及精神损失100万人民币。

  当今天11时法庭宣布对祁军的死刑判决时,坐在旁听席上的600多名群众爆发出了长久的掌声。

  身上只剩一个管小兰病情有好转

  “我身上只剩下一个管了”。记者昨天在抚顺第二医院又见到了小兰,与前几天相比,她的精神状态变得好多了,一见面就主动与记者说话。据院方介绍,小兰原先身上有两个管,一个是尿管,负责排尿,一个是膀胱造篓管,负责排便。在上一次北京专家前来会诊时,建议将已完成使命的尿管摘除,以防感染,同时也减轻小兰的负担。记者看到,现在小兰的正常排尿通过膀胱造篓管即可实现。拿掉一个管的小兰显得十分轻松和快乐。

  上次北京专家前来会诊时特意嘱咐,要让小兰尽量多走动,一方面可以将受伤后残留在体内的毒物排出去,一方面有利于早日恢复,在众人的鼓励下,小兰终于勇敢地迈出第一步。这几天,她下地活动的次数比以前多了,时间也比以前长了,有时还能到隔壁病房看望病友。就在记者前去采访的前夕,小兰刚刚独立去了一趟医生办公室,向这段时间以来辛勤为自己治疗的大夫道谢。听小兰的妈妈说,最近许多同学来医院看望小兰,她的情绪高涨,看起来比以前活泼多了。

  祁父:怎么判都不过分小兰:不愿提起那个恶魔

  在与小兰及其家人接触的日子里,记者一次都没有听到她们谈起恶魔祁军,当记者悄悄询问小兰的妈妈,庭审当天是否会出庭,她摇摇头:“我肯定不会去,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当小兰得知今天开庭审理那个恶魔时,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抱着头不停地流泪。

  其实,祁军的罪行在带给小兰伤害的同时也让自己的家人饱受折磨。如今,他年迈的父母自出事以来一直躲着不敢见人。72岁的祁老汉是抚顺西露天煤矿的老党员,他为自己生了这么一个儿子感到痛心疾首。他说37岁的儿子几年前就曾因流氓罪被判刑和劳教,为了不让大家知道儿子的丑事,他和老伴专门搬家到现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没想到儿子恶习不改又犯罪了。“这次他的罪这么严重,我们也非常痛恨,法院怎么判都不过分”。

  大部分主审人员为女性

  据了解,由于被害人小兰刚满14周岁以及她身体损伤部位的特殊性,检察机关从批捕到审查起诉,主办人都是女性。而今天走上法庭的公诉人、陪审员也大部分是女性。

  对于此次审判,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各项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王立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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