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王媛)一个刚满20岁的色魔丧尽天良,居然在大年三十把一个两岁的女童强奸了。昨天,色魔郭兢(化名)被起诉到房山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2月11日,这天正好是大年三十,犯罪嫌疑人郭兢到一个远房亲戚家串门。下午四五点钟,郭兢喝了半斤白酒。晚饭后,家里人都出去了,只剩下郭兢和欣欣(化名)在屋里玩。犯罪嫌疑人郭兢趁欣欣的父母都不在身边的机会,以买零食为借口,将欣欣骗出了家门,并在房后的隐蔽处将欣欣强奸。
后来,犯罪嫌疑人郭兢居然带着欣欣回来。欣欣的母亲看见大哭的女儿以及女儿和郭兢身上的血迹,就觉得事情不对。在询问女儿后,知道了真相并报了警。郭兢被当场抓获,承认犯罪经过。
检察机关认为,郭兢酒后强奸幼女,情节恶劣,已涉嫌构成强奸罪,遂起诉到法院。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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