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黑幼儿园保护不当赔了两万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17日 10:34  生活时报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没有登记注册的“非法学校”应不应该承担责任?9月13日,这起引人关注的受伤儿童状告非法幼儿园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没有登记注册的北京蓝天幼儿园投资者支付摔伤的小海滨各项费用2.5万多元。

  今年4岁的小海滨就读于北京“蓝天幼儿园”。5月24日,当教师在教室给小朋友讲故事时,小海滨的妈妈走到窗户前,其他小朋友告诉他:“你妈妈来了。”于是小海滨便向门口跑去,尚未跑到门口便摔倒了。后小海滨被送到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臂骨折。小海滨的父母要求幼儿园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来又查明“蓝天幼儿园”竟是一个没有登记注册的“黑幼儿园”,小海滨的父母遂将幼儿园的投资者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交通费、误工损失费、护理费等共计2.5万余元。

  幼儿园方面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小海滨的母亲敲窗户造成的,幼儿园并没有过错;而幼儿园是否具有办园资格与此事无关,故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该伤害虽系小海滨奔向母亲过程中自行摔倒所致,但幼儿教师在家长接幼儿期间,没有对尚缺乏完全自控能力的小海滨尽到更充分的注意义务。所以幼儿园应该赔偿合理损失。由于“蓝天幼儿园”没有登记注册,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故应由其开办者即幼儿园投资人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幼儿园赔偿小海滨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2.5万余元。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键字: 幼儿园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