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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领到准生证便不能再生育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30日 10:09  南方都市报  

  张珍(化名)刚领了准生证不久被割去了子宫及卵巢。术后第一份病理报告却表明,她患的是淋巴瘤。今年4月1日,在关于医疗纠纷必须由医院举证的司法解释实施后,难以怀胎生子的张珍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昨日(9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由于医院委托进行的医疗鉴定证明割卵巢无过错,张珍败诉。

  患者子宫卵巢切得冤

  张珍诉称,去年7月19日,她在广州某医院接受卵巢癌减灭术,术后主治医生告知家属,她得的是肠癌,并已发生转移,故手术切除了子宫和卵巢。6天后,手术病理报告出来确诊是淋巴瘤,而已切除的子宫和卵巢并无异常。

  张珍表示,如果按照正常的医疗程序,医生应做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但主治医生却违反这一程序,令她丧失了生育能力,于是向医院投诉。

  医院医鉴表明切得对

  同年9月29日,该医院重新出具第二份病理报告,表示左卵巢有淋巴瘤侵蚀。

  后来,医院为了自证清白,又自行委托中山大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认为,手术中虽然未做冰冻切片,但不影响手术的治疗结果,患者可诊断为患双侧卵巢淋巴瘤,病情确实不宜保留双附件和子宫。

  法院依鉴定原告败诉

  张珍不服鉴定到法院起诉,向医院索赔107万余元。昨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对鉴定结论虽然有异议,但未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故鉴定结论生效。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医疗过错依据不足。被告医务人员未做冰冻切片检查,确有过失,因此被告应酌情补偿3000元给原告。张珍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宣判后其代理人表示不服,称将提起上诉。(记者赖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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