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峰实习记者薛亚波)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出台《陕西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3年内我省母婴保健的工作目标,要求到2005年,城市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实现全省家庭接生员持证上岗率100%。
《计划》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号码,抢救危重孕产妇必须坚持“首呼负责制,先救后结算”的原则,接到急救电话后,要无条件、迅速地调动抢救力量和交通工具赶赴现场进行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没有履行急救职责的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要追究责任。同时建立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婴儿死亡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病例评审制度。
《计划》提出,在3年内,推行住院分娩,限制并逐步取消家庭接生。从今年起,在全省推行孕妇住院分娩。陕南、陕北边远贫困山区,确因交通等条件限制不能住院分娩的,由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人员实行新法接生,个体诊所不得开展接生业务。到2005年,家庭接生人员培训率达100%,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对从事产科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制,严禁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和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据了解,我省的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的妇幼保健工作仍处于落后状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居高不下,其中,可避免和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占孕产妇死亡总数的88.9%,2000年我省的孕产妇死亡率为66.28/10万,婴儿死亡率为32.43‰,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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