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始实施,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童工多来自贫困地区,小小年龄背井离乡,在陌生的环境,过早地承受生活的重压———
本报讯(实习记者东平)从12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始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此,记者调查了西安的雇用童工现象和童工生存状态。
童工多来自贫困地区
李某是重庆市万州区人,在西安开了一家砂锅店,雇了11个人,其中有两个孩子还不到16岁。说起雇童工,李某显得很无奈。他说,他的家乡在大巴山里,人均年收入只有五六百元。而当地好多人家都有三四个孩子,很多孩子上不起学,呆在家里没事干,乡亲们就想让孩子出来,多少挣点钱,一来能混饱肚子,二来也见见世面。
记者问李某知不知道使用童工是违法的。他说知道,前几天才送走了两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在他们那里一个村只要有一个人在外面打工,乡亲们就托着想把自己孩子送出来。“没办法。太穷了!”他摇着头说。今年刚过15岁的小张忙碌了一中午。记者想和他聊几句,他很腼腆,不愿说话。而17岁的小邓就爽快多了,他说自己不到15岁就出来打工了,现在都干了快三年了。据了解,这两个少年每个月工资为300多元,管吃管住,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早上从9时开始,晚上因为有夜市,有时要忙到凌晨。记者问他们以后准备怎么办,他们回答说还没想过。
卖花小女孩吃不饱穿不暖
与小张、小邓这些自愿出来打工的相比,有的童工更不幸。前天晚上10时许,寒风凛冽,记者在西安钟楼附近遇到好几个衣着单薄的卖花小女孩,记者问其中一个多大了,她说12岁,问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去,她委屈地说,要是卖不掉花,她回去会挨打的,还不让吃饭。据了解,这些卖花女孩大多来自安徽,由几个成年人带领,白天讨钱,晚上卖花,卖不掉就会挨打,卖的钱要上交。这些孩子为了卖掉花,常缠住行人不放,有的还使用欺骗手段。记者出于怜悯,向一个小孩买一枝3元钱的花,拿出5元钱问她能不能找开,她说可以,可拿走钱她又扔过来一枝花后撒腿就跑了。
雇用童工者不认为自己违法
记者发现,许多雇用童工的老板并未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认为自己给这些孩子工作的机会,是一件“善事”。
最令人悲哀的是,童工们及他们的家人都并不认为未成年就去打工有什么不对,还认为能挣钱是“有本事”。这无疑剥夺了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权利,每天十余小时的劳动也不利于他们的成长,让他们在今后的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勿庸置疑,《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施行为整治童工现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但要真正消除童工现象,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为种种原因,这个过程注定是艰苦的,但为了孩子的权利和未来,我们必须携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