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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龄童被商场电梯剪断手指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 08:59  深圳晚报  

  俗话说:“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福祸。”家住龙岗区平湖镇的龙女士总算对这句话有了切身的体会。龙女士本来带着孩子在龙岗区平湖镇某商场高高兴兴地逛街,不料自己才两岁的小孩却被商场门口的手扶电梯剪断两节手指!经过平湖工商所的调解,昨天上午,龙女士从这家商场拿到赔偿金7000元。

  日前,龙女士带着她两岁的儿子来到龙岗区平湖镇某百货商场准备为其爱人购买一件服装。当时她见到在电梯口值班的保安员的体形与其爱人相似,便叫该保安员为其试穿她想买的一件服装。就在此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龙女士的儿子离开母亲径直走到没人看管的电梯口玩,结果小手指被自动电梯切断两节。龙女士在极度痛苦后要求该百货商场赔偿其儿子医疗费和损失。

  商场负责人表示,电梯属于其与旁边另一百货商场共同使用,如要赔偿则需两家共同承担,再则龙女士儿子之所以会被电梯剪断手指是因为龙女士叫走看管电梯的保安员试穿衣服,导致电梯无人看管才发生的事故,该商场属无过错行为,所以拒绝赔偿。

  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龙女士走进了平湖工商所的大门要求帮助。

  平湖工商所消费者监督站的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的调查分析和对两家百货商场的教育宣传后,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一条款,指出两家百货商场对龙女士的儿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责任,同时龙女士在购物对其儿子未做好监护工作,也负有一定责任。经过协调,昨天两家百货商场终于同意共同赔偿龙女士医疗费等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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