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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甲肝流行儿童将接种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10:17  南方日报  

  全省儿童将接种甲肝疫苗

  明年6月1日起,甲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本报讯(记者 段功伟 通讯员 陈广泰) 昨天,笔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目前属于甲肝中度流行地区,为此,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少年儿童中接种甲肝疫苗。

  接种对象分三种:一、常规接种,对象为2周岁儿童;二、补种,对未接种过甲肝疫苗或甲肝疫苗免疫史不详的3岁~14岁儿童进行补种;三、自愿接种,15岁以上人群,采取自愿接种原则。

  接种工作进度为:11月30日前,各市上报甲肝疫苗计划,12月1日起省疾控中心将甲肝疫苗按计划发往各市级疾控中心,从12月至明年4月,各市组织甲肝疫苗接种。从2004年6月1日起,甲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接种工作要按要求常规化、规范化,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接种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价。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开展人群免疫成功率的监测。

  2002年广东省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广东省属于甲肝中度流行地区,无免疫史的学龄前儿童甲肝抗体阳性率为31.3%~34.7%,6岁~11岁阳性率40.5%~53.2%,12岁~15岁阳性率58.2%~67.2%,16岁~59岁阳性率87.2%。据此,我省预防和控制甲肝流行的主要免疫策略是对儿童实施常规免疫接种,加速实施对较大年龄儿童的扩大免疫接种。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制订甲肝疫苗少年儿童接种实施方案,负责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各级教育部门联系,落实好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甲肝疫苗补种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甲肝疫苗接种工作,做好现场的组织及学生与家长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级疾控部门、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所、各类医疗部门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责任、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甲肝疫苗接种工作。县级以上疾控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接种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凡没有经过疫苗接种和安全注射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从事甲肝疫苗接种工作。

  为保证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肝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接种单位使用的甲肝疫苗,必须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购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按规定的渠道从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购买。接种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由各地物价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监督。

  小资料

  计划免疫与计划免疫管理

  计划免疫是根据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折,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人群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以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

  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程序和纳入计划免疫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纳入计划免疫的疫苗接种,只收注射费,疫苗本身免费。纳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接种,既收注射费,又收疫苗费。目前纳入计划免疫范围的疫苗有卡介苗(预防结核病)、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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