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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幼女遭继父多次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 09:28  浙江青年时报  

  见习记者杨丽,时报记者陈琦

  时报讯从10岁起,连续3年,多次遭继父强奸,而事隔多年后,女孩才敢告诉母亲。母亲伤心之余,愤然领着女儿走进了淳安汾口派出所。

  前天傍晚,淳安浪川乡的村妇章福娣(化名)去镇中学接住校的女儿小梅(化名)回家,她还要和女儿商量一件事:她想和脾气不好的丈夫方某离婚。

  一直沉默寡语的小梅听了母亲的话后,“腾”地站起来,涨红脸,大声说:“妈,你离婚吧!我恨死他了!”说着就哭起来。

  噩梦

  1996年,章福娣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老单身汉方某。很快,章福娣带刚刚10岁的女儿和不满3岁的儿子改嫁到方家。婚后,方某一直脾气不好,每次酒后就打骂章福娣和孩子。

  1996年初夏的一天,章福娣回娘家帮忙做农活。照看弟弟的任务就落到当时在村小念四年级的小梅肩上。

  中午,小梅放学回家,哄弟弟吃完饭,就去自己房间午睡。

  突然,沉睡中的她感到一阵窒息,脸上感到一股热浪,她睁开眼,竟然看见继父喘着气趴在自己身上!

  顿时,小梅吓得瑟瑟发抖,一把抓过衣服遮住自己,挣扎着叫喊:“不要!不要!”

  “我叫你爸爸啊!”小梅流着泪苦苦哀求。

  “什么爸爸!你们这些拖油瓶,害得老子在村里没脸抬头!”继父的大手钳住了小梅乱挥的小手……

  得手后的方某益发猖狂,只要小梅的母亲不在家,就丧心病狂地强奸弱小的女孩,并多次威胁她,如果她不答应,他就要去外面找女人,不要他们了。

  可怜的女孩忍气吞声,在继父的魔爪下,从1996年到1998年,被整整凌辱了3年。

  逃离

  小梅原是个很开朗的小姑娘,自这件事发生后,她变了,变得不爱和人说话,在学校里也是独来独往。小学毕业时,老师给她的评语是:学习非常努力,但要注意多和同学交流。

  1998年夏天,13岁的小梅上了初中,为逃避继父的魔爪,她和母亲说,自己想住校。

  母亲和方某商量,却遭方某坚决反对。“伢儿当时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我,‘妈妈,你让我住校吧!’我当时还以为她只是想静静地读书,没想到是……”母亲哭着告诉记者。据小梅母亲回忆,这些年,每逢学校放假,小梅总借口学习忙,呆在学校里不肯回家。即使是过年,小梅也和母亲说,要去看望爷爷奶奶,或到阿姨家去玩,很少呆在家里。现在回想起来,母亲才恍然大悟。

  小梅的一位前班主任说:“我们知道她父母离异,其他的情况也不很了解,还以为她是不适应新家庭呢。”

  章福娣很后悔,没想到自己改嫁竟会殃及孩子,“对10岁的女儿下手,作孽啊!”

  讨公道

  昨天,记者来到小梅家。这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典型的农民家庭。方某已被派出所带走。

  章福娣一看到记者,就连忙把记者拉进屋,问:“村里人知道吗?”

  女儿的事,让章福娣一下憔悴了很多,她瞪着失神的眼睛,喃喃地说:“孩子们还不知道。”她指着女孩告诉记者,那是她和方某生的,男孩和小梅是一个父亲。小梅平时很疼爱弟弟妹妹,每次回家都带东西给他们吃。

  章福娣说,她一定要替可怜的女儿讨回公道,她已向当地法院起诉与方某离婚。

  据记者了解,淳朴的村民们还不知道方某为何被抓,他们对此议论纷纷。村民们只知道方某脾气暴躁,这些年来,章福娣嫁过来后,一直受欺负。

  记者从淳安县公安局得知,方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联系到淳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他们表示愿意为小梅义务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呼吁

  杭州市六和律师事务所姚建彪律师认为,恶意强奸未满14周岁的少女,属严重刑事犯罪。但为案件的定罪还在于取证。他分析认为,由于受一些旧观念的束缚,许多受害人不能及时报案,给取证带来影响,不能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姚律师呼吁,如果遇到类似案件发生,受害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去当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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