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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宗旨
通过本次大赛,推动和繁荣全国少年儿童钢琴教育事业;发现和培养一批全面发展,具有一定音乐天赋的后继人才。
进而引导孩子们在钢琴演奏中发现美,创造美,体验美。
项目说明
经过长期的钢琴普及教育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国少儿学习钢琴的群体数量庞大,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已经具备了举办全国性钢琴比赛的群众基础,鉴于此情,本届大赛组委会决定以举办钢琴比赛为契机,在今后的大赛中将据情增设其它器乐种类的比赛。
顾 问
周广仁、李其芳、黄瑂莹、林 琤、马小红
(注:各地区可推荐两位当地的著名专家,加入顾问委员会)
大赛规则
1、选手要求
1)我国(含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华人、华侨子女,凡为198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者须填写大赛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父母或监护人需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字样。须携带一寸照片二张(大赛参赛报名表用)。
2、项目内容
1)作品要求:
b)进入复赛的选手演奏两首作品,可重复一首初赛作品。
C)进入决赛的选手演奏两首作品,一首中国作品和一首外国作品,可保留一首复赛作品。
d)各参赛年龄组选手必须背谱参加比赛。
2)年龄分组:
儿童组:(6—11岁)分两小组
儿童a组(6-8岁);儿童b组(9-11岁)
少年组:(12-17岁)分两小组
少年a组(12-14岁);少年 b组(15-17岁)
3、作品时间要求
1)儿童a组
初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四分钟
复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六分钟
决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十分钟
2)儿童b组
初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五分钟
复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八分钟
决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十一分钟
3)少年a.b两组
初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六分钟
复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十分钟
决赛两首作品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4、比赛时间要求:
1、初赛活动时间:2003年 7 月 18 日 至9 月 30日(具体赛事时间安排由地方组织单位拟定,报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备案)
2、报送复赛选手时间:2003年 9 月30 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形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报送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
3、地方组织单位必须在开赛前十天向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报送初赛评委会名单(专家登记表),审批备案。
5、评选办法
1)评委要求
a) 人数:7—9人
b) 资格:由该地区该专业专家担任(钢琴教师、钢琴演奏家、作曲、指挥、音乐评论家)
c) 初赛评委须填写大赛统一的“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
2)评选标准
3)评分办法
百分制(小数点后两位数)。详细办法由地区初赛评委会制定并提前十天报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
4)进入复赛名额:
a)各初赛地区各年龄组前四名进入复赛。
b)港、澳、台可直接选派两名选手进入决赛,并在2003年10月30日前将选手名单(大赛参赛报名表)报送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
C)新疆、西藏、青海三个分赛区按照年龄组各组选送前四名选手,以录像带、VCD光盘(必须是现场录音、录像,不允许剪接)的形式于2003年9月30日前连同大赛参赛报名表报送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进行复赛评比,经钢琴大赛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
6、奖项设置
初赛设地区优胜奖、地区优秀奖、地区鼓励奖、组织奖、作品奖、园丁奖等各奖项数额由地区组织单位根据各初赛区参赛人数酌情设定,并报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备案。
注:
1、请各初赛区原则上按此细则执行,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对此细则有最终解释权。
2、所附大赛参赛报名表、专家登记表要求选手及评委详细填写。并按时交送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
钢琴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
电 话:010-88423541 88423194 88512030
传 真:010-88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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