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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宗旨 挖掘和培养少年儿童的艺术爱好、给孩子们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最佳舞台,为国内企业树立完美的儿童服装服饰品牌形象,增加企业与社会的亲和力,为提升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指认度拓展一条崭新的途径,并通过开掘和展示新世纪我国少年儿童的艺术天赋和风采、展现素质教育的成果,使广大少年儿童受到高品质文艺的滋养与熏陶,让他们在充满艺术气息的社会环境下快乐成长。 顾问委员会:(排名不分先后) 谢 飞:著名导演 白淑湘:全国文联副主席,著名舞蹈家。 姜 昆: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 王月萍:上海历届国际服装节评委会主席 张浩达:北京大学副教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特邀视觉形象顾问、 青少年科技部专家委员 贾作光: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柯 文:著名形象设计师 谢东娜:第四届中国超级模特大赛冠军、“95世界超级模特”获得者 姜培琳:2001年中国十大模特第一名 大赛规则 1、时间安排: 1)大赛整体活动周期:2003年7月-12月15日 a)各地组织初赛活动时间:2003年7月15日-9月15日 b)北京汇总复赛、决赛活动时间:2003年9月25日-11月20日 c)汇报演出时间:2003年12月15日前 2)复赛报送时间: 初赛过关、入围复赛的选手最后报送北京执委会的时间为:2003年9月18日前 2、选手要求 1、凡符合大赛执行委员会年龄要求,思想积极向上,身体、心理健康的儿童和青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华人、华侨子女、外籍少儿)均可参加。 2、模特大赛分为幼儿组、少儿组和少年组。幼儿组为6周岁以下;少儿组为7-12周岁;少年组为13-18周岁。男女分别评选。 3、选手报名时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4张、生活照2张(黑白、彩色均可)和签有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参加中华少儿服装服饰模特大赛活动”字样的所在学校、幼儿园或所在地区相关部门的推荐函。 4、贫困地区选手、无力交纳报名费参赛费但又具有实力通过初赛进入复赛者,各地可向执委会申报,由执委会直接安排。所述贫困地区包括:西藏、新疆边缘地区、甘肃、宁夏、内蒙非城镇地区、四川边缘地区、云南贵州广西边缘地区等,另有特殊情况者,可向执委会申报。 5、所有参赛选手须认真、详实地填写“大赛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 6、兼具有舞蹈、表演等其它艺术才能的选手可同时报名参加艺术节的其它大赛。 3、服装服饰展示大赛参赛企业要求: 1)服装服饰展示大赛的参赛者可由企业或个人名义参加专业组或业余组每组各8个服装类别的角逐。专业组(专业设计师、设计公司、服装制作公司、服装企业的作品);业余组(少儿自己设计、剪裁的作品;老师、家长等非专业人士设计、剪裁的作品),每个组别中分为休闲装、运动装、礼仪装、校园装、游戏装、舞台装、鞋帽装、泳装(含内衣)8个系列,每个系列在最后的决赛中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在初赛、复赛中也将按当地情况设立不同奖项以鼓励企业、个人参赛。 2)所有参加“少儿服饰展示及设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须认真、详实地填写大赛执行委员会统一的“大赛参赛(单位、模特)报名表”。 4、初赛评委要求: 1)人数:参加投票评选的评委10人,监督评选、统计分数但不参与评选的监审2人,统计员1-2人。 2)评委资格:知名服装设计专家、模特;文化艺术界、幼儿师范、文化宫、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人士。监审人员为资深的地方文化艺术界名家。统计人员由初赛当地负责者遴选或担任。 3)地方评委、监审、统计员须填写大赛统一的“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于8月中旬前上报大赛执行委员会审核。。 4)各评委、监审、统计员须严格做到客观、公正、廉洁。 5)初赛组织者须将各种评选文件原件保存6个月,以备查询。 5、评分标准: 1)以十分制为标准,取小数点后两位。 2)服装展示与模特个人评选一次完成。(各地可酌情处理) 3)以10位评委分数相加求平均值方式成为参赛者最后得分。 4)各初赛地区最后须按得分名次向执委会呈报选手名单一份。 ☆5)服装评选标准包含以下五个方面,每项2分,合计10分: a)艺术性(色彩、明暗搭配、整体魅力、符合少儿活力本色及心理) b)实用性(舒适、方便、符合儿童生理身体需求) c)新颖性(创新、前卫、大胆、对传统构成挑战,鼓励革新思维) d)环保性(材质、做工、需厂家提供数据,鼓励环保质地、面料) e)时尚性(具有流行潜力、引领潮流、符合现代审美意识) ☆6)模特评选标准包含以下五个方面,每项2分,合计10分: a)气质(从内心迸发的激情体现在外表的风采) d)表现力(台风,对作品的诠释能力、步态、神态、身态、表情) c)身材(高矮、胖瘦、是否具有模特的美感,身体比例) d)外貌(五官是否给人赏心悦目的美感、可爱,化妆是否得当) e)艺术感觉(内涵、乐感、悟性、修养、是否具有发展潜质)
6、评选办法: 1)服装服饰展示大赛; a)报名企业可根据注册地报名,也可根据经营地报名,或由企业决定在较具有竞争优势的地区报名,同时在该地参加初赛。 b)参赛个人不受户籍、居住地、民族、语言等各种障碍,可随意在各报名点报名,同时在该地参加初赛。 c)港、澳、台、海外、“邀请”及(西藏、青海、新疆)少数未设立报名点的地区可直接向北京执委会报名。 d)专业组及业余组参赛服装服饰在8个服装类别中每类评选出100套(件)以内的作品、即每个初赛地区专业及业余组进入复赛的作品总数不应多于3000套(件),进入复赛的企业总数不应多于100个。(如特殊情况须报请大赛执委会批准。) 2)少儿模特大赛; a)模特大赛分幼儿组、少儿组、少年组三个组别,每组又分为男生模特及女生模特两类。 b)每组男女两类进入复赛的模特总数不应多于200名、即每个初赛地区选送进入复赛的模特总数不应多于400名。 c)可按当地情况分别评选出当地的最佳模特50名,再通过各种才艺展示最后筛选出该组该类的冠军、亚军、季军、殿军。 7、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模特大赛根据初赛情况可分别评选出当地各组别男女两类中最佳模特各10名,再通过才艺展示最后筛选出该组该类的冠军、亚军、季军、殿军。 2)服装服饰展示大赛对当地企业设立“最佳作品奖”、“优胜作品奖”、“新作鼓励奖”等其它奖项。 3)获奖模特可优先参加大赛执委会组织拍摄的少儿音乐电视、纪录片、电视电影、舞蹈TV,执委会并根据情况筛选优秀者包装成为少儿明星,参加中央电视台等各地电视台的各种少儿节目、晚会,并选拔演唱才能优异者为其出版音乐专辑、合辑,对表演才华出众者将推荐至各影视公司、电影厂、艺术团体,并推荐与国内外明星、名人、导演及演艺公司合作的机会。 8、注意事项: 1)当地组织者须将初赛情况向大赛执委会递交“初赛情况简报”。 2)初赛采用专家评委现场评选的方式进行比赛,各地区组织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录像或光盘形式进行评选。 3)港、澳、台、海外、“邀请”及(西藏、青海、新疆)少数地区可将初赛过程(每位选手和企业的参赛作品或参赛服饰)以录像或光盘形式于2003年9月25日前邮寄至本赛事的执行委员会,经评委会评选后直接进入决赛,其它要求同上。 民族少儿服装服饰艺术展示暨模特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 电话:0086-10-62569888 62565050 传真:0086-10-6253703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南街北京大学资源东楼三层1304 邮政编码:100080 E-mail:dance61@beijing688.com 网址:www.model61.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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