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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宗旨
以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宗旨,以繁荣和丰富少年儿童文化教育事业为目的,以创办少年儿童艺术节为主要形式,为鼓励广大少年儿童展示才华,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在戏剧影视表演中脱颖而出提供舞台。
大赛艺术顾问
田 华 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忠祥 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
赵之成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教授
李近朱 中央电视台一级导演
李维康 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
于魁智 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
决赛评委主任
赵之成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教授
决赛评委
鞠 萍 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
张 政 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
刘瑞琴 中央电视台国家一级导演
封锡钧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教授
刘诗兵 北京电影学院表演教授
王伟国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教授
大赛规则
1、选手要求
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子女)凡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另设特邀青年组。
参赛选手须填写2003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戏剧、影视表演大赛参赛报名表
一式两份(1寸免冠照片2张),并由家长或监护人在大赛报名表上签署“同意”字样。
2、表演技巧
热情、真实、合理、自然。
3、年龄分组:
1)幼儿组: 6岁以下
2)少儿组: 7--12岁
3)少年组:13--17岁
4)特邀青年组:1819岁
4、时间安排
2003年9月25日前完成初赛。
5、初赛项目(注:每个节目长度不得超过10分钟)
1) 影视戏剧表演
团体:表演小品;节目要以校园生活、家庭生活为背景或模仿影视片中的一个片段。
个人:自编自演的小品或模仿最喜欢的影视片中的一个片段。
2)地方戏曲表演
团体:表演一段戏曲片段。
个人:表演一段熟悉唱腔。
3)主持人赛(不设团体)
即兴主持或模仿主持一节目片段。
才艺展示:朗诵、学唱或器乐表演。
4)曲艺类:
相声、快板、评书、京韵大鼓等。
6、初赛奖项设立:
1)影视戏剧表演
获团体地区优胜奖前3名、获个人地区优胜奖前8名进入复赛。
2)地方戏曲表演
获团体地区优胜奖前3名、获个人地区优胜奖前8名进入复赛。
3)主持人赛(不设团体奖项)
个人奖按年龄组设立:地区优胜奖,地区优秀奖,地区鼓励奖。
获个人地区优胜奖前3名进入复赛。
4)曲艺类
获团体地区优胜奖前3名、获个人地区优胜奖前5名进入复赛。
各组织单位可根据城市规模视情况与大赛办公室联系另行协商奖项设定及参加复赛名额。
所有参与大赛的团体及个人均编入组委会“中国少年儿童艺术发展领域数据库”及“首届中国少年儿童艺术节参赛选手名单”中。
7、评委组成
初赛评委由各城市承办单位组织当地艺术院校德才兼备,享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师担任。(评委须填写“艺术节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
8、初赛组织单位工作:
1)按照大赛办公室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初赛结束后,于2003年9月25日前将参加复赛人员资料报至大赛办公室。
2)认真做好参加初赛人员报名表的填写工作,初赛开始5日内报至大赛办公室备案。
3)将聘请的评委简历于初赛前10天报至大赛办公室进行资质备案。
戏剧、影视表演大赛赛事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62号世纪城五区二号楼5单元B1F室
邮 编:100089
联系电话:010&-51986808 51986818
联 系 人:张小姐、武先生
传 真:010-5198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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