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长英
今报讯7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强制婚检改为自主选择婚检。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想要结婚的人的切身利益。
在现行的婚检项目中存在着许多让人们搞不清楚的问题。已经结婚两年的梅先生说:“我们婚检的时候,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其中只是对一些项目做了检查,大多数项目都是对走个形式,或者直接填写,也不清楚检查出什么问题,就花了300元钱。”
据调查,人们对于婚检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三点:首先,夹杂在婚检中的搭车收费;其次,现在婚检中的一些项目是否真的与结婚紧密相关,如视力、身高、体重等对于结婚者没有重大关系的检查是否可以取消;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问题,这种走走形式的简单婚检是否能真正查出结婚者的身体疾病。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充分考虑到双方相爱的事实,在满足“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比如限制生育)”三个条件的情况下,这样的人就可以结婚。按照《民法通则》的一般原理,两个人缔结婚姻本身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当事人双方应该把自身的真实情况告知对方。法律对婚姻缔结作出了妥当安排,任何一方若因隐瞒了重要疾病,日后给对方权益造成侵害的,有相关法律加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