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岳阳今报讯为检查《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个月来的落实情况,辽宁省将进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检查,沈阳市的检查工作从10月开始,检查的重点集中在生育政策、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执行情况等方面上。
在此次检查中一旦发现有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如果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要处以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时,要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批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医学上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发生的,对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要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