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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大拐卖儿童案将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 09:55  新桂网-南国早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玉林9月11日讯(见习记者王克础通讯员黄健)9月8日,备受关注的“3·17”特大拐卖儿童案,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玉林市中院于当天正式受理了此案。

  起诉书指控,谢德明、辛丽芳、陈善才等52名犯罪嫌疑人,自2001年至2003年3月期间,先后从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的福绵、成均、樟木镇,兴业县的大平山镇、龙安乡等乡镇卫生院,以及钦州市等地农村卫生院,通过收买或以收养为名,数十次把刚刚出生不久的100多名婴儿转卖到河南、安徽等地,从中牟取暴利。其中,被告人崔文献、张小高、马书荣在拐卖婴儿途中共同致1名婴儿死亡。52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涉嫌拐卖儿童罪。

  据介绍,这是广西解放以来最大的一宗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实施犯罪的被告人之多、被害人之多、涉及地域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

  这起特大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不仅严重危害了婴儿的生命安全,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起码的保护,而且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已经引起了中央及广西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政法机关尽快查清此案,严惩罪犯。责编:蒙卫芝 作者:王克础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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