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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各有关参展单位:
第二届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将于2003年10月25日至28日在大连如期举行。为办好本届博览会,国家人口计生委多次安排布置,对参观、参展以及动员和组织本辖区企业参加本届博览会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表彰先进,“第二届博览会”组委会结合博览会期间各单位实际情况,将组织评比检查,颁发“组织奖”、“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展位奖”等证书。现将评定标准明确如下:
一、最佳组织奖
主要颁发给参加本届博览会业绩突出的部分省(市、自治区)计生委等单位。
(一)参展方面:
1.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展台。
2.展览内容准确、丰富,能较好地反映本辖区成果与成就。
3.有足够的展位面积,展位设计、制作、装修科学、认真,本辖区特点、特色突出。
4.积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参展和赞助支持博览会,参展企业中、受表彰的企业中有本辖区的。
5.按时(9月26日前)将设计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成就展电子文档发至生殖健康博览网(register@rhbus.com)。
(二)参观方面:
1.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参观团,参观团具有广泛代表性,参观团由计生委主任亲自带队,并能充分展示本辖区人口计生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
2.重视本辖区参加“第二届博览会”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周密的方案,工作衔接有序,措施得力具体。
3.按要求(9月25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观团的人数、构成、需求、联络人、联络方式等组团情况,分别报给“第二届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和大连市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和各直属挂靠单位的上述情况,能在9月30日前报委办公厅秘书处。
4.各省(区、市)明确的联络员能尽职负责,联络指挥始终畅通无阻。
5.参观团人员能按时到达,能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能在规定的时段积极、有序、有组织地参加“第二届博览会”的各项活动。
6.积极参加“中国人口与发展”纪念邮品的征订,并按要求完成征订任务。
7.配合“第二届博览会”宣传,积极参加“中国生殖健康博览网”网上知识竞赛,并有较高的参与率和获奖率。
二、最佳展位奖
主要颁发给本届博览会在展位设计、制作、装修上特别出色的单位。
1.有足够的展位面积。
2.有新颖的设计风格。
3.有独特的表现手法。
4.有突出的展示效果。
5.有文明的行为举止。
6.有较高的人气指数。
7.有群众欢迎的产品。
三、评选办法
1.按照标准逐条对照,自查、检查相结合。
2.根据参展单位调查表选评统计。
3.向参观群众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4.组委会办公室提名推荐。
5.组委会成员研究决定。
各省(区、市)要对照标准,进一步完善方案,精心筹备参观、参展的各项工作。要以参加博览会为契机,检验工作作风,锻炼干部队伍,掀起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