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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婴儿被父母遗弃在戈壁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 09:01  都市消费晨报  

  今年11月12日,玛纳斯县公安局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交了一份侦查终结的案件,案件主要人物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妇,他们被指控在10月14日把自己生下十五天的婴儿扔在荒芜人烟的戈壁。警方开始是以涉嫌遗弃罪立案侦查的,终结后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移交检方。遗弃还是杀人?请看晨报记者的调查。

  水渠弃婴

  事情发生在玛纳斯县。

  今年10月18日下午,一位捡石头的老人在玛纳斯县城外的戈壁滩游荡,跳下一条干涸的水渠时,渠里一个包裹引起了他的注意,里面还传出了像婴儿的微弱啼哭声。

  老人战战兢兢打开包裹,里面是个出生不久的男婴,老人告诉记者:“孩子似乎看到了我,居然不哭了,眨着眼看着我。”老人吃了一惊,跑回家告诉了儿女。碰巧一位邻居来串门,听说后就想收养这个没人要的婴儿。

  问清地方后,邻居搭出租车找到了那条渠,孩子还在。但是他仔细查看时发现有点不对,孩子的额头上有一丝丝血迹,头部皮肤下有针,就向玛纳斯县公安局报了案。玛纳斯凉州户派出所警官赶到现场把婴儿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同时,刑警大队大队长侯新民带着侦查员吕小东也赶来了。警方以遗弃罪立案,侦查员开始调查婴儿来历。

  医生发现孩子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帽子出自本医院,根据记录,半个月前一对夫妻在这里生过孩子。当侦查员出现在玛纳斯县北五岔镇东西沟村村民李东(化名)的妻子面前时,二十六岁的女子流着泪承认,他们扔了孩子。

  警察这时知道,婴儿被发现时已经在戈壁滩度过了四天四夜。

  生父想法

  “孩子有先天残疾,我们就把他扔了。”在玛纳斯县公安局,李东和妻子还有参加遗弃的几位亲戚供述。

  9月29日,李妻在玛纳斯县人民医院生下一个男婴,一家人本来欢天喜地的,但第二天第一次给孩子喂奶时,他们发现,孩子严重偏瘦,医生说只有两公斤,更令人不安的是孩子虽然饭量大,但总是吃过奶后几分钟就会从口鼻中一点不剩地把奶水吐出来,呕吐严重时呼吸都会暂停。

  医生告诉孩子父亲,孩子很可能存在食道先天疾病;人民医院条件有限,需要尽快转院治疗。李东和妻子商量后,10月10日把孩子转到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附属第二医院住院。专家会诊认为,孩子确实患有先天性食道狭窄症,必须做手术,但孩子太小,手术存在生命危险。此外,孩子还因颅内出血患缺氧缺血性脑病,即使手术成功,长大后智力也存在很大问题。

  李东说,孩子既然患先天残疾,长大后对个人对家庭都是悲剧,况且也无力承担今后的巨额治疗费用。李妻说,既然不要了,就扔在医院里吧,医院总不会让孩子死去的。

  这个主意遭到了李东的否决,原因是医院有家庭地址记录,迟早还会找上门来。由于一时拿不定主意,两口子以及李东的姐夫等人都沉默不语。最后,李的姐夫说:“你们三个女人先回去,我们来处理。”

  10月14日,三个女人离开医院回到玛纳斯县农村的家中。李东和他的姐夫抱着孩子搭了出租车。两个人认为,扔到有人的地方被别人抱养又会拖累别人,最终决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大自然中自生自灭”。

  出租车停到了玛纳斯县西大桥乌伊公路至红山嘴电厂不到十里地的地方,这是一处戈壁滩,四周荒芜人烟,出租车走后,见李东还有点下不了手,他的姐夫把婴儿放在了一条干渠底上。

  没人知道婴儿怎样活下来的,他一定哭了很长时间,一定很饿,四天后人们发现他时,他几乎已经耗尽了在娘胎里积蓄的所有能量,瘦得皮包骨头。

  警察找到孩子父母后,让他们把孩子抱回了家,时间是10月23日。两天后,孩子死亡。孩子走完了二十六天的短暂人生。

  警方看法

  10月25日,婴儿死亡的当天,李东打电话告知了刑警大队。为慎重起见,警方派出法医进行尸检,但死因目前还没有认定。

  玛纳斯县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刘英告诉记者:“这是我从医三十年见过的第三例因为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家长放弃治疗的个例。但显然,遗弃婴儿的行为比放弃治疗更为严重。”

  她说,先天性食道狭窄症的婴儿可以手术治疗,费用在两万元左右,父母弃婴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因为孩子患缺血性脑病,即使手术成功,孩子长大后智商也存在很大问题,无论是孩子还是家庭都要承受各方面的压力。

  刑警大队负责侦查此案的吕警官说,无论什么原因,把婴儿遗弃荒野的做法加速了婴儿的死亡,发现后孩子已经极度虚弱。

  公安局一位领导说,这对父母在遗弃孩子时,主观上都存在“不想让孩子活下去的想法”,这就是他们为何把孩子扔在荒芜人烟的戈壁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警察调查时,李东和妻子以及相关参与遗弃婴儿的五人都积极承认遗弃孩子的事实,事后又主动把孩子抱回家。考虑到这个农村家庭的实际困难,警方还是允许李东等人取保候审。一位警官说,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是不允许取保候审的,但局里考虑到情况特殊,在李东亲戚等人担保后,没有拘捕孩子父母。

  玛纳斯县检察院目前还在审查此案。

  生母担心

  11月13日,记者到北五岔镇东西沟村找到了李东的家。一栋新修的砖混平房,四周是菜地,没有院墙,李妻穿着花棉衣戴着头巾在院子里忙活。

  虽然事情过去好几天了,但一提起孩子的事,她立刻流出了眼泪。她说:“孩子扔掉后,一闲下来就会想,天冷了,他哭了吗,有人抱走他吗,天黑的时候他害怕吗?那天警察突然找上门来,一听说孩子没死,我感到了轻松。把孩子抱回家后,孩子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了,我把孩子抱在怀里给他喂奶,孩子吃了就吐,吃不下呀。两天后孩子死了。”

  李东说:“孩子扔到戈壁滩上也是想了好久才下决心的。也想过把孩子扔到政府门口或者人多的地方,但一想别人捡到也是麻烦,最终放弃了。”两个人结婚一年,房子里还挂着烫金的“喜”字,屋里有电视、冰箱、沙发。房子虽宽敞,但很冷清。如果孩子是健康的,这对刚为人父人母的夫妇应该是快乐的。

  今年,李东包了四十亩地,种了三十亩棉花。他说,今年棉花价钱好一点,估计毛收入在三万元左右。李家一位邻居告诉记者,在农村,三万元毛收入真正拿到手后也就剩不了几个钱,大家都是这样。李东结婚成家借了不少钱,别看房子是新的,家里也挺像样子,其实并没有钱。

  律师说法

  对于这对年轻父母的行为,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何运龙认为,遗弃婴儿的行为不但为道德所不容,而且已经触犯刑律,构成遗弃罪。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他说,新刑法罪名司法解释里,关于遗弃罪有如下认定:行为人将婴儿置于行人较多的地方或者有关机关大门口的,只能认定为遗弃罪。反之,如果行为人将婴儿置于没有行人的地方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那对夫妇把孩子扔在戈壁滩但被人发现送回家后死亡的事实,应当认定为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于遗弃婴儿的行为,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警方罚款。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遗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涵认为,遗弃婴儿行为不是个别现象,弃婴不仅是违反人伦道德的行为,也是现行法律严禁的行为。现实中弃婴现象屡屡发生,与打击不力,甚至有的执法机关习惯于将弃婴交给民政部门处理有关。当前人口流动正是频繁时期,加强对弃婴案件的查处力度,使弃婴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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