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
纯武实习生杨晶报道:孕妇妊娠期间的检验报告单被医院丢失,而其中部分又无法补办,孕妇该如何向医院讨说法?
汉口的陈女士说,她女儿怀孕已有八个月了。这期间,她都要带女儿定期到一家医院
进行体检,包括各个时期的身体特征及胎儿的活动情况。12月15日,女儿又到这家医院去做了血型检查,为分娩做最后准备。不料,昨日她到医院妇产科去拿结果时,被告知结果弄丢了,而且连以前的其它检验结果都不见了。
陈女士说,这里面有的检验项目(如血型),是可以通过重做完成的。而更多的检验项目结果则无法补救,不知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天修律师认为,无论院方对化验单是否有保管义务,只要院方实行了保管行为,就应对其丢失行为负责。对于能够补检的项目(如血型),院方应承担相应的补检费用。同时,由于补检和一些无法检验的项目,会造成孕妇的痛苦,并增加孕妇的心理负担,因此院方应对这种“无价”的损失承担一定的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