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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保护儿童观念未真正普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9: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0日电 发生在8月4日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血案震惊全国。据新华社报道,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都认为,保护儿童的观念在中国社会尚未真正普及。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十五名儿童和三名教师四日上午九时左右在幼儿园被人持菜刀砍伤。其中一名重伤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是该幼儿园一名五十一岁的临时工。北京警方透露,凶嫌有精神病史。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保护儿童的观念在中国社会尚未真正普及,这一点不仅表现为校园安全制度的缺失,甚至体现在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上。他认为,中国目前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的主要缺陷是强调犯罪而忽视权利保护。

  “这种以犯罪和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针对孩子的研究,在方向上显然是错误的。”他说,“我们法学研究人员和立法人员不应该整日想着如何防止孩子‘成为贼’,而应该想着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去保护孩子们的权利,如何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侵害弱者是人类的天性,而社会道德的演化和法律的完善就制约、弱化了这种以强凌弱的人类天性,使人类得以逐渐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的社会。”佟丽华说,在我们这个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很多人还缺少法律观念和基本的法律知识,这种社会背景导致弱小的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普及法律、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认可法律,对于我们现实社会,还是一个重大挑战。”佟丽华指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秘书长张雪梅认为,很多学校强调,自己对学生更多的是承担教育职责,而不是保护职责,于是常忽视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即使有相关制度,也形同虚设。

  张雪梅说,包括校园安全在内的许多问题是十多年前制订此法时没有预见到的,要加强少年儿童安全保护,必须使这部法律更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指出,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操作性不强,只写了要保护,却没说该怎么保护。因此这部法律颁布之后,很少被法院庭审作为依据引用。(李柯勇、王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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