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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已成儿童第一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据有关统计显示,在我国,儿童意外伤害每年导致约9万人死亡、75万人伤残,意外伤害已经成为1岁-14岁儿童的第一死因。目前,儿童意外伤害已经被国际学术界确认为21世纪重要的健康问题。

  昨日,记者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了解到,在数小时内,就有三名年龄分别为7岁、2岁和9个月的小孩因被狗咬伤、烫伤及高处坠落伤被紧急送来抢救,由于伤势严重,目前三个娃娃均已住院。据粗略统计,该院儿外科、烧伤整形科、眼科、耳鼻喉科、脑外科等,今年内已抢救了数百名遭遇各类意外伤害的儿童,其中部分孩子离开了人世,还有很多留下了严重残疾。 昨日,市人大代表、儿外科博导刘文英教授,市人大代表、华西医院烧伤整形科博导岑瑛教授,眼科博导陈晓明教授等联合发出呼吁,希望我市出台国内首部《幼儿保护法》,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的方式,给全体幼儿家长戴上“紧箍咒”,时刻把儿童安全放在首位,尽可能减少因大人疏忽而导致的悲剧。

  悲剧一:

  爸妈外出,男孩被狗咬掉“命根”

  昨日,记者在川大华西医院儿外科病房内见到了来自资中县的7岁男孩亮亮(化名),他嘟着小嘴,眼皮肿肿的,两只小手紧握在一起放在胸前,似乎这样才能有些安全感。

  据亮亮的爸爸王先生介绍,前日下午5时许,胆小爱哭的亮亮像往常一样独自出门玩耍。周称,几年前自己就来成都打工,一个月前,妻子也离开亮亮开始打工挣钱。家里有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还得照顾不满1岁的小奶娃,大人实在没有精力来管亮亮了。

  出门后,亮亮找到了两个同村的比他大一些的娃娃一同玩耍。这时,爸爸的“毛根儿朋友”蔡某牵着一条黄色大土狗迎着三个娃娃走来。亮亮认得那条狗,前两天还在蔡叔叔家和这条老狗一起玩过。

  突然,那条大狗挣脱了主人的缰绳,一跃而起扑向三个孩子。两个大娃娃反应快马上躲开了,亮亮却吓傻了,呆若木鸡。狗张开大嘴一口咬住亮亮的下身,鲜血顺着裤腿流了一地。蔡某好不容易把发狂的狗从娃娃身上拉开,脱下已被血浸透的裤子,亮亮的“小雀雀”已被狗咬得只剩块皮子相连了!

  出事后一时联系不到孩子的亲人,肇事狗的主人蔡某把浑身是血的亮亮就近抱到一家条件非常简陋的私人诊所,把被狗咬脱落的阴茎、阴囊进行了粗略缝合、止血……

  王先生夫妇闻讯后从成都赶回资中,先把孩子送到资中县人民医院,又转院到华西医院,已是次日凌晨2时,距离受伤已经近十个小时。医生发现,伤口缝合得相当粗糙,创面感染非常严重。儿外科医生告诉记者,娃娃的阴茎、会阴部均有坏死的可能,目前正接受强力抗感染治疗,大约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方能判断重新缝上的阴茎是否存活,以及尿道是否需要重新修补。

  对于亮亮的未来,谁也不知道会是怎样。

  悲剧二:

  大人疏忽,娃娃眼球被茶几角撞爆

  1岁半的胖胖(化名)绝对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天使。一周前,独自在客厅玩耍的小胖胖听见门外传来妈妈的声音,赶紧跌跌撞撞前往迎接。由于“桩子”还不稳,身旁又没有大人牵引,宝宝一个趔趄朝前扑倒。客厅里摆着的长方形玻璃茶几的角顿时成为“凶器”,胖胖的左眼球当场被戳爆。

  医生刚万分痛惜地摘除了小胖胖受伤的眼球,很快又有另一个孩子因类似遭遇被送到医院。

  6岁的男孩小刚(化名)独自在街边玩耍,身边没有大人监护。低着头的孩子被对面冲来的自行车挂住,车把手穿进孩子左眼球,也是当场爆裂,眼睛内容物全部脱出,医生只能将整个眼球摘除。

  “儿童意外导致眼外伤,实在太多了!”华西医院眼科主任陈晓明博导称,今年内,仅该科就收治了近百名被剪刀、针、烧烤签、鞭炮、玻璃渣等伤及眼睛的小朋友,其中也有被狗咬、被鸡啄伤眼睛的。这些孩子的共同点是——视力将百分之百受到影响。

  悲剧三:

  追悔莫及,粉嫩宝贝掉进滚烫鸡汤

  下个月该过2岁生日的漂亮妹妹点点(化名)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儿。昨日中午11时30分,一大锅鸡汤炖好了,大人把锅顺手就放在了地上。两分钟后,全家人听见厨房里传出点点的惨叫声:孩子一屁股坐进了滚烫的鸡汤里!

  粉嫩宝宝的整个后背、臀部全被烫烂,多处皮肤大片大片脱落,惨不忍睹。连续哭闹了几个小时后,又累又痛的孩子嘴含奶瓶趴在病床上睡着了。

  点点的爸爸满眼泪水:“宁愿我去受这个罪,谁舍得让这么小的娃娃遭这样的苦啊?只希望提醒天下所有做父母的,抚养小生命担子重,一分钟也不能离人!”

  呼吁:制定《幼儿保护法》用法律条款保护小“花朵”

  昨日,多名人大代表、博士生导师发出呼吁,希望全社会关注,共同出谋划策以尽量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专家建议,能否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健全相应法律法规,将监护人的责任进行细化。据介绍,许多国家都将12岁以下的儿童独处称为“脱离监护”,是要追究家长刑事责任的;如果孩子在此期间出现意外,家长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将更大。许多国家为保护儿童权益,还制定了专门的“疏忽罪”,例如孩子发生烫伤、割伤等,如经有关部门鉴定,是由于监护人疏忽造成,不管是否故意,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专家称,我国之所以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和传统观念有一些关系。孩子出现意外,最心痛的就是父母,如果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好像有点不通情理。但是,呼吁立法并不是为了便于事后指责父母,而是为了让带上“紧箍咒”的家长们平时加强警惕,防患于未然,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利益。在这个大前提下,相信广大为人父母者能够理解,也会愿意去执行。本报记者 傅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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