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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上海专讯 取消生第二胎的间隔、微调再生育条件以后,上海市“生二胎”的数量增加了。特别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生二胎”数量增长较为明显。昨天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一周年的日子,记者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2004年全市再生育办理4413例,是2003年2597例的1.7倍,增长近70%。上海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条例》取消再生育间隔、微调再生育条件以及增加奖励和社会保障等规定,受到市民普遍欢迎。《上海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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