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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8:0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吴晶、魏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2日发布,明确提出了我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针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决定》明确提出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决定》强调,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并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决定》认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必须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

  资料显示,今后十几年,我国人口的惯性增长势头将会依然强劲,中国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万—1000万人。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决定》认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

  我国的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和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等可能成为导致反弹的重要原因。有关资料显示,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和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都已进入婚育期,这两大人群带来的“双峰叠加”的生育局面也将持续十几年之久。

  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

  根据《决定》,我国“十一五”时期人口控制的目标是:“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数字显示,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118.58,个别省份超过130。此前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的数字分别为108.50、111.14和116.86。目前,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严重。

  《决定》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行为。

  资料显示,我国人口健康素质总体较差,全国每年新生儿缺陷约100万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6%。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上升,不仅使出生缺陷和残疾日益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问题,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

  《决定》同时还立足创新,将长期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及地方创造的新鲜经验,提升为基本制度,并要求适时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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