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见习记者 黄超) 昨日下午1时30分许,在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派出所的接待室里,一名出生只有数十天的女婴安静地躺在一名中年妇女的怀抱里。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婴还不知道就在数个小时前,她的亲生父母将她狠心地抛弃在了冰冷的街头,幸运的是她被发现之后,居住在附近的数十名居民却将她当无价之宝一样地抢着想要收养她。
妇人富人家门前弃婴
据广州市白云区一五七医院急诊科的值班护士说,昨日中午,他们接到好心人打来电话称有婴儿被遗弃在街头。随后,医院医生立即赶到了嘉禾罗岗村白头岭北街2号。当时路口围了上百名住在附近的居民,女婴躺在一名妇女的怀里,身上裹着一张绿色的毛毯,在女婴的身上也没有找到任何字据。护士表示,女婴出生时间估计只有一个多月,经过检查,女婴的各项生命体症基本正常,身体也不存在任何畸形或者残疾。
“当时婴儿就躺在这个地方,早上8点钟左右有人路过还以为是堆衣服,后来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个婴儿,一大早扔在地上,婴儿当时脸色冻得通红的,也不哭,你看这娃娃手脚又细又长,长大了肯定还是个美女,真不知道她的父母是怎么想的,这么可爱的婴儿也舍得丢。”一名姓张的居民指着门前的一块水泥地对记者说道。
“可能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妇女扔的,早上的时候我看着有名三十多岁妇女抱着一个婴儿从前面那条路上经过,当时她抱着的婴儿身上围的也是这条绿色的毯子,估计孩子是她丢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女告诉记者,她就在早上7时许看到有人抱着女婴从附近经过。
记者看到,小女孩被抛弃的地方是一家相对于附近房子来说装修得比较豪华的房子门前,房子旁边不到十米处就是一条马路,也许孩子的父母是希望能有一家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来收养孩子。由于没有任何关于婴儿的个人资料,记者当即给她起了个“晶晶”的小名。
众人抢着收养小女婴
上午10时许,就在一名住在附近的居民将女婴抱起正准备带回家中收养时,现场十余位居民立即表示反对,纷纷认为自己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要求将孩子给自己抚养,居民之间展开了一场孩子的争夺战。
“我家只有一个男孩,一直想要个女孩,让我抱回去我一定好好养她,保证不会让她受苦。”就在一名姓王的妇女准备将晶晶抱回家时,立刻有十余位居民拦住王女士“抢”孩子。
就在晶晶被发现地点旁的一杂货店老板娘也抢着要抚养晶晶:“孩子的父母把孩子放在我门口,这就是一种天意,肯定也是希望我们能收养这个孩子,我们家现在也不怕多这张嘴,将来供孩子读书什么的绝对不成问题的。”
就在众人的僵持中,民警和医生先后赶到了现场,经调解,最后决定由警方将孩子带回派出所然后再送到福利院。然而一名姓谢的中年妇女执意要跟随民警到派出所照顾孩子,并表示自己一定要领养晶晶。
“亲生父母来要也不给”
想收养晶晶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已经39岁,她的丈夫由于没有生育能力,所以他们两人一直都没有婴儿。“我不管别人有什么理由,我一定要养大这个婴儿,我一看到这个孩子就像是我自己亲生的,孩子这么可爱,既然她的妈妈不要她,我来要她。”
当记者问她假如晶晶的亲生父母哪天后悔了想要回孩子,她该怎么办,谢女士的回答很坚决:“绝不给她,管她是孩子的什么人,她既然不要孩子了就别想要回去,这个孩子以后就是我的,谁都别想夺回去。”
弃婴不能随便收养
随后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居民是没有权利随便收养被弃婴儿的,他们将会按照程序调查此事,备案后将会把婴儿送往儿童福利院,由儿童福利院暂时收养。
记者随后就如何收养弃婴这一问题咨询了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丁东风,丁处长告诉记者,被弃婴儿不是随便可以收养的,首先婴儿必须有公安机关的弃女、弃儿证明,被弃婴儿才能送到儿童福利院,只有送到福利院后,有收养意向的人才能提出收养申请。
福利院将依据《收养法》进行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好心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收养孩子。其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生育能力和小孩的,经过医院等相关部门审查后情况属实的可以直接收养,如果收养人有小孩,则需要出具公安机关、街道等部门的证明后,符合条件的才能收养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