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获得合法身份
意外得到又一个女儿,刘蓉和李权想给她上户口。不过,快三年过去了,这期间他们领取了结婚证,但莹莹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
刘蓉是居民户口,李权是农村户口,按北京市的户籍政策,“子女户口办理就高不就低”,莹莹的户口应在台头村落户,生育服务证也应由台头村负责办理。
台头村计生办对于这个当时他们帮助引产的孩子,表示无法办生育服务证。“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这不光我们村没有,我们镇我也没有听说。怎么给这样的孩子报出生、办生育服务证,我找不到任何依据。”3月23日,台头村计生办主任张新这样说。
“你找镇里吧!镇里可能知道怎么办。”张新说。
而苏家坨镇计生办主任全淑清也说不清楚,“你找海淀区计生委吧,我也不清楚。”……到目前为止,台头村计生办还没有向镇里报莹莹的出生证明,而莹莹已快3岁了。
对此,刘蓉很是恼火,她说她当时已配合了计生部门的工作,而孩子存活也不在她的意料之中,“我总不能把她掐死吧?”
遭质疑的解决方案
3月26日,记者就莹莹的情况咨询北京市计生委。
北京市计生委给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按一般超生对待,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后,到区县计生委办理取得《生育服务证》给孩子办理户口。
北京市计生委同时承认,这个解决方案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认定可以这样执行,“是因为孩子的父母违法生育在先。”计生委宣教处一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工作人员说。
对于交抚育费这样的解决方案,李权与刘蓉表示质疑。刘蓉认为,自己虽然是违法生育,但在当时完全配合了计生部门的工作,“如果引产达到了预期目的,我不会遇到现在的问题。现在引产存活了,难道全部责任都在我?”
刘蓉说,她想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计生委。不过,律师告诉她这样的案例很罕见,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不过刘蓉还是希望找到能让她接受的解决办法,给孩子一个合法身份。(本报记者 康少见 实习生 刘丽娟)